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有效恢复全区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湖南省渔业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全区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捕水域:长江君山区所辖水域、君山区华容河水域。
二、全面禁捕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起,我区所辖上述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暂定10年)。
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作业。禁捕水域范围内相关船只、捕捞工具必须在2019年12月25日起全部上岸,按相关文件依法依规处置。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凡违反禁捕规定非法捕捞的,由区渔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没收其渔获物、渔具、渔船、电捕设备、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凡在禁捕区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区渔政、林业、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禁捕水域开展定点式侦察、常态化巡查等执法行动,确保有禁必止、有案必查,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六、各镇(街道)、场要加强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布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区渔政部门,并配合区渔政、公安做好执法工作。
七、在禁捕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并欢迎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渔政0730-8115816;公安110。
特此通告。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