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内容保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17-2004043 发布机构 君山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09-28 11:2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镇(街道)、场,区直有关单位:

自2016年起国务院办公厅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每季度通报一次。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网站进行监测抽查,每三个月抽查一次。市政府办每两周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监测,并进行结果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网站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和平台作用,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内容保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各镇(街道)、场,区直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

二、监测内容: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网站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监测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3),自2017年10月起每周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网站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季度监测报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阅。同时,监测结果还将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形式发放,并作为年底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三、责任落实:

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明确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形成“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负责,工作人员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要认真对照监测指标对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等内容开展自查,并详实填写整改调查表(附件4),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10月12日前报区政务中心;要建立网站内容保障长效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网站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围绕全区中心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要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防止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防止“四不”(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的反弹,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安全、有效。若因工作不重视,责任心不强,整改不到位,导致被上级(国家、省、市)通报扣分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陈   鹏,电话:8171121,QQ群:414948216。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编码表

2. 监测指标及评分标准

3. 监测评分说明

4. 网站整改调查表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编码表

机关编码

机  关  名  称

机关编码

机  关  名  称

0101

区政府办

0125

区工业园管委会

0102

区监察局

0126

区人防办

0103

区发展改革与工信局

0128

安监局

010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01

住房公积金

0105

区移民开发局

0302

公安分局

0106

区审计局

0303

工商分局

0107

区财政局

0304

国税分局

0108

区民政局

0305

地税分局

0109

区农业局

0306

规划分局

0110

区水利局

0307

国土分局

0111

区政务中心

0308

房产分局

0112

区林业生态局

0309

环保分局

0113

区农村经营管理局

0401

柳林洲街道

011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02

钱粮湖镇

0115

区交通运输局

0403

良心堡镇

0116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404

许市镇

0117

区供销合作社

0405

广兴洲镇

0118

区教育局

 

 

0119

区卫计局

 

 

0120

区文广旅游新局

 

 

0121

区电视台

 

 

0122

区商务和粮食局

 

 

0123

区司法局

 

 

0124

区史志档案局

 

 

附件2

君山区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监测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扣分指标

加分指标

监测方式

网站运维

情况

基本信息

动态要闻类栏目

超过10天未更新的栏目每个扣5分

周期内更新超过1条,每条加1分,每月最多加5分

网站平台监测

通知公告类栏目

超过5个月未更新的栏目每个扣5分

周期内更新超过1条,每条加1分,最多加5分

网站平台监测

政策文件类栏目

超过5个月未更新的栏目每个扣5分

网站平台监测

人事信息类栏目

超过10个月未更新的栏目每个扣5分

网站平台监测

计划规划类栏目

超过10个月未更新的栏目每个扣5分

网站平台监测

应更新的栏目

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每个扣5分

网站平台监测

空白栏目

每个扣10分

网站平台监测

重点领域信息

应更新的栏目

应更新未更新的栏目,每个扣5分

网站平台监测

互动回应类

政务咨询类栏目

1.7日内未予以回复且未申请延期,扣10分

2.15日未予以回复,扣10分

网站平台监测

办事服务类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少一个扣1分

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是否提供下载的,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是否能下载。

网站平台监测

信息准确率

时效性

动态要闻类栏目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未予以公开的,每条扣1分。

其它各类栏目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未予以公开的,每条扣1分。

网站平台监测

错误率

1、 错链接、错别字数量,每个扣1分

2、 其他错误每条信息扣1分

3、 信息更新不规范扣1分

4、 错误虚假信息每条扣10分

网站平台监测

 

附件3 

监测评分说明

日常监测评分以100分为基准分,扣分指标扣到0分为止。

一、基本信息说明

动态要闻类栏目、通知公告类栏目、政策文件类栏目、人事信息类栏目、计划规划类栏目,是指包含栏目名称中具有相关关键字或栏目具备相关文体特性的栏目,如:动态要闻类栏目,包括**动态、**要闻、今日**等。

机构概况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含分工)、内设机构(包括机构职能和办公电话)等;

政策文件包括: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制度、政策解读、部门文件等;

规划计划包括: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计划规划解读等;

人事信息包括:任前公示、人事任免、人才管理、人事培训、招考信息等;

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资金、“三公经费”、行政经费、资金使用情况等;

统计数据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统计分析解读等。

二、应更新的栏目说明

这类栏目主要是指根据基本常识或者社会公众的基本认知,网站栏目应该以某种频率进行内容更新的栏目。如,月度统计、季度统计类栏目,根据常识判断应按月、季度进行内容更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栏目以及领导活动、领导讲话栏目等,一般应按年度更新。

三、办事指南要素说明

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中提及到需要表格的,应有相关表格下载,若无法下载的,等同于未提供。

四、信息更新规范性说明

如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有文号的要注明文号,有附件的要提供附件下载,落款要注明发文机构、发文时间,未进行注明的判定为更新不规范。

五、时效性说明

信息形成或变更时间判断方法:

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数据,以信息正文中的落款时间为依据,若信息发布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的,或未注明落款时间的,判定为未按时更新。

工作动态,以信息正文中提及的时间为依据,若信息发布时间超过24小时的,或未提及时间的,判定为未按时更新。

 

附件4

网站整改调查表 

填报单位

 

办公地址

 

分管领导

 

联系方式

 

网站管理员

 

联系方式

 

QQ号码

 

栏目建设情况

是否开设了机构概况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工作动态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政策文件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通知公告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规划计划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人事信息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资金信息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统计数据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重点领域公开栏目    是□   否□   非责任单位□

是否开设了信息公开指南栏目    是□   否□

是否开设了信息公开年报栏目    是□   否□

信息更新情况

动态类栏目每两周内是否予以更新?    是□  否□

通知公告类每半年内是否予以更新?    是□  否□

政策文件类每半年内是否予以更新?    是□  否□

人事信息类每一年内是否予以更新?    是□  否□

规划计划类每一年内是否予以更新?    是□  否□

其它应更新栏目是否予以更新?        是□  否□

重点领域信息是否按责任分解公开?    是□  否□  未涉及□

政民互动类栏目是否7日内予以回复?  是□  否□

部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