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残联解读《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编稿时间: 2022-11-04 09:00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55号)(以下简称《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省有持证残疾人197.3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97.3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加速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等多形式就业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就业能力、残疾人就业服务供给等因素影响,我省仍有52.5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未就业,残疾人就业率为46%。残疾人未就业人群,从残疾类别上看,主要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地域上看,大多是农村残疾人。残疾人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能力不足和就业服务供给不足。

2022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国办发〔2022〕6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负责部门和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结合国家文件要求和我省实际,省残联起草了《行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省直相关单位、市州政府残工委、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意见、建议,经省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予以印发。

二、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我省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2022—2024年共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9万人。

三、主要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从扩大四类岗位供给、服务四类重点群体、提升两项发展能力三个方面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对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采取专设招录职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年龄及户籍条件、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等措施,加大招录(聘)残疾人力度。

二是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有企业,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州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预留15%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

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提供灵活用工岗位,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等帮扶;加强相关部门、机构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和开展惠残税费政策宣传,提供残疾人用工需求调查、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建好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福利产品专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优先采购政策。

四是实施社会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征集发布推广一批市场前景好、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培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助残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灵活就业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打造家门口的“15分钟灵活就业圈”。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和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集中就业单位和其他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

五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将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援助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实施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心理疏导、择业引导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连续3次岗位推荐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纳入防返贫监测残疾人家庭成员,优先安置在保洁、保安、保绿、水管、护路、生态护林、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岗位就业。

六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开展残疾人防返贫监测,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实施阳光增收计划、电商助残计划,扶持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兴业增收。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培养,到2024年,每个乡镇至少培育有1名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等就业载体,帮扶残疾人就近就业,给予延续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扶残助残农产品参加中部农博会、食品餐饮博览会,在省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中心开设专区展示展销。

七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对在湘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并优先纳入各类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制定帮扶计划,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为残疾人大学生人数较多的高等院校提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服务。

八是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公共实训基地开设盲人保健按摩培训课程,对有就业愿望的盲人提供规范化定点免费培训。推进盲人按摩门店扶持工作,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送管理、送技术”服务等活动,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强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推进取得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盲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

九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一轮信息比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一次职业能力评估和一次就业需求摸底。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4年,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或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和以带动残疾人就业为主的创业项目入驻。到2024年底,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较多的用人单位,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

十是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全省建成15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举办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赛、残疾中职学生职业技能赛,市州普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带动就业活动。2022-2024年,全省共计扶持不少于6000名残疾人创业。依托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支持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

四、保障条件

《实施方案》从信息、组织、资金、宣传和监督五个方面强化保障条件,推进各项行动。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按年度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信息来源: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编辑: 张云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