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编稿时间: 2023-04-04 09:20 来源: 君山区司法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君山区人民法院、君山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3年岳阳市君山区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7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5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4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因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发布选任公告。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君山区人民法院和君山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发布选任公告,公告期为30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方式。

1.随机抽选。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君山区人民法院和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候选人。

2.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向君山区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君山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分局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君山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分局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走访调查或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

(四)征询意见。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分局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并询求其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候选人同意后,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五)确定拟任人选。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六)任前公示。君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君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君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八)就职宣誓。君山区人民法院会同君山区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四、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

(一)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四)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有关事项

(一)报名期限

2023年4月4日至5月3日

(二)报名地点

君山区司法局1楼102室

(三)报名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

2.2023年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表;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君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周伟

联系电话:15073095788  0730-8171261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2.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docx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