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君山区镇(街道)养老机构区级统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代拟了《君山区镇(街道)养老机构区级统管实施方案》一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如对本《通知》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君山区民政局,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传真:0730-3061889;
电子邮箱:1286455504@qq.com;
附件:《君山区镇(街道)养老机构区级统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8日
君山区镇(街道)养老机构区级统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解决镇(街道)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不规范、基础设施设备陈旧、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安全隐患频现、资源闲置率高等问题,实现镇(街道)养老机构区级统管,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22〕2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启动实施全区镇(街道)养老机构职能定位、管理体制、人事薪酬、资源配置、保障能力等综合改革,2024年年底前,将全区6家镇(街道)养老机构优化整合为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后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人、财、物全部交由区级民政部门统筹管理。通过改革,实现服务更优质、管理更规范、群众更满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线副主任及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改革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镇(街道)养老机构布局
撤销钱粮湖敬老院、许市敬老院、良心堡敬老院3家现有镇(街道)敬老院。通过优化整合全区镇(街道)敬老院设立君山区柳林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广兴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整合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原建新农场和芦苇总场等地养老机构,设立柳林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地址设原柳林洲敬老院;整合钱粮湖镇和良心堡镇等地养老机构,设立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地址设原分路口敬老院,良心堡敬老院和原钱粮湖敬老院现有入住老人暂安置在君山区社会福利院;整合许市镇、广兴洲镇等地养老机构,设立广兴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地址设广兴洲镇(新建),许市镇、广兴洲镇现有入住老人暂安置在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二)落实镇(街道)养老机构区级直管
区民政局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人事、财务、事务、资产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和监督。对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区聘、区管、区考核”。
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镇(街道)现有养老机构账上结余资金、土地房产等进行全面核查、回收、移交。其中民政结余专项资金全面核算后返回区民政局账户;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土地房产等资产登记造册后,在区国资、审计部门监督下统一组织移交。对广兴洲敬老院、钱粮湖敬老院、许市敬老院、良心堡敬老院的资产,相关镇政府要在区国资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盘活再利用。
区民政局负责抓好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中长期建设规划、建设管护和运营管理;协调区财政局保障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经费、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和修缮经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和淘汰解聘机制,加强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各类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负属地责任;协助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诉求解答,维护正常秩序;配合区民政局做好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法人、产权登记变更;做好特困供养等低收入家庭对象入住工作,提高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入住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把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职能定位
各镇(街道)养老机构均为公办养老机构,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不动摇。优化整合后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要承担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的重要职责,首先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对象应收尽收、应养尽养。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渠道、稳定器作用。同时承担养老服务应急救援职能,担负全区养老服务领域发生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事件)情况下老年人的转移安置、照料服务等任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明确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
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以保障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对象集中供养为重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分为四类:第一类为特困供养保障对象;第二类为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指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其他低收入人口,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龄或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第三类为优待服务对象,指享受市级及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以及因公致残人员、见义勇为致残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高龄或失能、失智老年人;第四类为普通高龄或失能、失智对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1.落实人员编制。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院长由事业编制人员担任,实行定编定岗定人管理,采取选调方式产生。区民政局成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财务结算中心,安排事业编制人员负责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合理配置人员。每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设院长1人,报账员1人;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规定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炊事员。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养老护理员、炊事员等工勤岗位服务人员全部实行劳务派遣制,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负责开展招聘工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招录人员中护理员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55岁,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入职后需兼职消防控制室人员;女性年龄不超过50岁,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招录详情见附件)。本次招聘优先在镇(街道)养老机构现有工作人员中招录,未招满时再向社会招聘;未通过招聘的镇(街道)养老机构现有工作人员由当地党委政府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改革薪酬制度。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结合养老服务行业特点,可参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总量范围内自主设立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夜间查房、床位使用率、延伸服务、入住对象满意度等体现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的项目。在有空余床位的前提下,支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接收社会托养老年人,对床位使用率较高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可根据单位收入情况适当提高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
(六)加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人才保障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结果作为养老护理员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对新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中、高级技师签订聘用的劳动合同,且在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就职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类性质补贴不重复申领。对在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时享受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新入职的养老护理员、消防控制室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规范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管理
1.规范收费管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收住社会对象定价应当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政策。其中特困供养保障对象免费入住,特困供养标准和护理服务标准由区财政按照不低于省定的原则要求制定并足额保障;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按照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4〕13号)执行;对优待服务对象,其他普通高龄或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由区发改局核定,伙食费等其他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运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应保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相对稳定,如需调价应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并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标准实现分级定价。(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设立小金库。其中政府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监督其用于敬老院(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服务保障和事业发展。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财务收支实行院长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在单据上有经手人、证明人、院长签字,财会人员方可入账。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3.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按《君山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24〕14号)和《岳阳市君山区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岳君民字〔2024〕22号),建立健全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安全、财务、卫生、食品、服务、资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其做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7日前)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改革工作专班,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人员调聘阶段(12月20日前)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负责拟定选调考评计划。院长选调采取区内选调的方式进行,在11月15日前由改革工作专班确定院长人选。聘用制人员招聘分两批进行,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第一批招聘仅在镇(街道)养老机构现有在册工作人员中开展招聘,报名者经面试、考核、体检后择优确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如遇人员未招满情况,则面向社会开展第二批招聘。
(三)转移安置阶段(12月10-25日)
服务对象转移工作由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养老机构统筹负责。根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就近安置的原则,许市镇、广兴洲镇现有入住特困供养对象暂时安置在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良心堡敬老院和原钱粮湖敬老院现有入住特困供养对象安置在君山区社会福利院。社会化收养的老人,要在11月30日前,由现入住机构充分征求老人和其监护人的意见,愿意继续入住区社会福利院、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或柳林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与意愿入住机构重新签订三方合同后,转入机构入住。广兴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承担广兴洲镇和许市镇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和其他服务对象集中供养的职责,广兴洲镇人民政府要加快建设进度,建成后交由区民政局统管。
(四)统一挂牌阶段(12月25日前)
区民政局负责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挂牌制作,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挂牌要实现“五统一”,即统一牌子尺寸、颜色、字体、材质以及条牌或方牌的形式;同时为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制定统一的养老服务标识(LOGO)。
(五)资产移交阶段(12月31日前)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6家镇(街道)养老机构配合区财政局(国资)、区民政局全面澄清、核实6家镇(街道)养老机构的财务和资产;对6家镇(街道)养老机构的财务进行审计;完成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财务和资产交接工作。原镇(街道)养老机构的财务发生终结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凡12月26日前发生的各项收支、债权债务等经济业务都必须全部登记入账,12月20日至12月25日为审计复核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为终结移交阶段。原镇(街道)养老机构债务由各镇(街道)负责处理,优化整合后的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资产全部交由区民政局统筹管理。要严守财经纪律规定,严禁借改革之机隐瞒、私分、侵占、损坏、违规处置国家和集体财产,严禁滥发钱物、挥霍浪费,不得发生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部门协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要支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改造提升,配合区民政局定好收费标准,加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收费管理;区人社局要指导做好有关人员选聘和绩效考核工作,支持区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区卫健局和区医保局要支持在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立医疗机构或在公立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区税务、住建、电力等相关部门要支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按规定享受财税优惠、税费减免政策,以及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实行阶梯收费,并免收相应规费;区民政局要牵头推动镇(街道)养老机构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根据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实际入住人数、机构大小、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营经费、正常维修、安全生产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府专项债等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提高机构防范和化解运营风险能力。
3.加强监督管理。区发改、财政、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医保、住建、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水平。
4.加强稳定管控。镇(街道)养老机构收归区级统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养老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这项改革的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严肃改革纪律,维护涉改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有效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区级统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君山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1 |
柳林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护理员1 |
2 |
男 |
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1.需兼职消控室值班人员; 2.有健康证; 3.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2 |
柳林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护理员2 |
2 |
女 |
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有健康证; 2.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3 |
柳林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炊事员 |
1 |
不限 |
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有健康证; 2.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4 |
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护理员1 |
2 |
男 |
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1.需兼职消控室值班人员; 2.有健康证; 3.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5 |
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护理员2 |
4 |
女 |
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有健康证; 2.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6 |
钱粮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炊事员 |
2 |
不限 |
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有健康证; 2.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7 |
广兴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护理员1 |
1 |
男 |
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1.需兼职消控室值班人员; 2.有健康证; 3.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8 |
广兴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护理员2 |
3 |
女 |
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有健康证; 2.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9 |
广兴洲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炊事员 |
1 |
不限 |
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有健康证; 2.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调剂和工作安排。 |
合计招聘人数 |
1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