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禁捕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索引号 | jsmzj/2020-1727501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6-16 | 公开日期 | 2020-06-16 10:33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促进退捕渔民上岸安居和转业转产,做好生活困难退捕渔民社会保障等工作,保障退捕渔民根本利益,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根据《岳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我区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方针,及时将退捕困难渔民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临时救助范围,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成立张全亮为组长,冯广兴、陆晓斌、刘和平为副组长,易松柏、李成刚、庞杰、曾高为成员的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
1、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按照《2020年君山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年审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20]10号)、《2020年君山区民政局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20]11号)要求,对困难渔民在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中做到“应保尽保”,加强渔民低保动态管理,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做到政策公开透明,公示详细客观。
2、临时救助。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渔民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3、残疾人“两项补贴”。与区残联对接,排查退捕渔民是否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发放每月65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发放每月65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没有享受补贴的对象,及时申报审核审批。
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退捕渔民中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救助。对未满 18 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
三、工作要求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整治社会救助经办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
(二)落实三个100%。渔政站和相关渔民所在的村(居)对困难渔民的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民主评议100%、公示100%。
(三)严格经济状况核对。对所有申请社会救助的渔民对象,必须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坚决杜绝死亡人员和“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工商登记人员、有车或有商品房人员)享受社会救助。
(四)严肃查处腐败。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