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工作计划
索引号 | jsymkfj/2020-1759251 | 发布机构 | 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日期 | 2020-10-30 04:01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一、建立项目库(2018年11月―2019年3月)
1、申报原则 ⑴规划引领。根据“十三五”规划项目库框架,所有纳入下年度申报的项目计划应为“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内的项目。⑵投向精准。突出投向受益移民人数较多、生产生活条件较差、贫困程度较深的村组的人居环境整治类和产业增收类项目。⑶突出重点。按照“精准扶持、整村推进”的工作思路,继续打造1-2个重点村。
2、项目审批 ⑴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产业项目和200万元以上(含200万)的基础设施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批;⑵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下的产业项目和20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区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3、项目库管理 “水库移民资金支持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移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提前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湘财综[2017]27号 第十五条)
二、计划申报与资金下达(2019年4―5月)
1、根据省市下达资金分配控制数按“轻重缓急”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统筹安排申报计划。
2、市本级及所辖区的项目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下达。
3、计划批复后,及时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和电子文档分别报省移民局和省财政厅备案,省财政厅和省移民局根据各地上报项目的情况,联合下达资金指标文件。
三、启动项目(2019年6月)
按计划批复情况,分批次与镇村对接。
1、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区级移民管理机构是所有使用移民资金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移民资金投入较少或为辅的项目可委托镇村或主要出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并向实施主体出具《委托管理通知》。
2、确定固定观测点作为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拍摄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类型、内容和地点。
3、按 “区上网,村上墙”和“互联网+监督”要求做好项目公示。
4、项目实施主体收到《委托管理通知》后着手施工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履行财政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程序。具备开工条件的,报区级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后及时开工。
5、镇移民办负责项目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并督促实施主体及时收集项目资料。
四、项目实施情况检查(2019年7-10月)
区级移民管理机构项目管理部门与移民办对已列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跟综检查。
1、确认项目已完工程量,作为拨款依据。
2、检查项目财评审计等管理程序执行情况以及资料收集、阳光公示、建立标示牌情况。
3、确实需要变更(内容或地点)的项目办理变更手续。
4、督促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
五、验收(2019年11月)
1、5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完工后组织有镇分管领导、移民专干、村支两委、监督委3人、移民代表3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参与的验收组验收(简易验收程序)。
2、50万元以上(含20万)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完工后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项目验收。
六、资金拨付(2019年11-12月)
按项目完成情况陆续拨付项目结算款或进度款。
1、移民资金投入为辅的项目全部完工并按验收要求完成验收的,按100%结算。(所需资料见附件1)
2、移民资金投入为主的项目完工且经审计后,按审计结论95%结算,余额待验收日一年后付清。较大项目需要付进度款的可按完成工作量60%付进度款。(所需资料见附件2)
七、财务检查(2020年5月)
对到镇村资金使用管理财务情况检查
1、为了便于移民和村民参与管理和监督项目资金,以及各级各部门审计稽查项目资金,县级报账资料应进入项目实施主体财务中。
2、检查重点: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滞留、截留、贪污移民资金行为;是否存在移民资金用于单位工作经费的问题;是否违反规定大额现金支付移民资金。
3、资金使用不安全的停止拨付且暂停实施主体的资格,直到整改合格后恢复。
八、年度项目考核(2020年6月)
君山区移民后扶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考核,重点抽查20万元以上(含)项目。
1、君山区移民后扶工作考核小组主要成员:政府办分管领导(组长),区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人,财政局分管后扶项目领导,审计局分管后扶项目领导,各镇办分管移民工作领导,区级移民管理机构其他成员。
2、主要任务:⑴考核项目完成情况及质量;⑵考核项目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⑶考核项目资金来源。
九、总结(2020年8--9月)
项目资料整理成册归档,总结年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