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移民开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索引号 | jsymkfj/2018-1344113 | 发布机构 | 移民开发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04-09 | 公开日期 | 2018-01-22 09:38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一、部门基本概括
1、职能职责
岳阳市君山区移民开发局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移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移民生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智力移民培训和移民资金会计核算;负责本区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区移民工作的规划和办法。
(二)负责编制本区移民生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生产扶持规划。
(三)负责编制本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分年度实施好上级移民主管部门下达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解决好移民“行路难、增收难、饮水难、求学难、看病难”五难问题,全面抓好工程项目的实施,严格质量的监督,及时办好项目竣工验收的所有手续。
(四)编制好全区智力移民工程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智力移民工程,对移民进行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法制培训,并搞好移民镇(办事处)骨干的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移民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
(五)负责本区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严格要求直接管好全区移民资金,及时向移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好财务统计等有关报表。
(六)配合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好移民镇(办事处)突发性事件,并对移民诱发性自然灾害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本区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和移民的维权执法工作。
(八)完成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会务、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接待安排等项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回复工作;负责协调好各股室,推进整体工作;负责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通知、记录,督促会议决议的执行与反馈;负责管好、用好印章,出具有关函件、证明等;负责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规划与工程股
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审查、项目计划的报批;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检查与验收工作;负责直补移民的季核年检工作;负责移民培训工作,搞好智力移民;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搞好移民产业开发工作,带领移民发家致富;负责局机关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监管、保证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三)财务审计股
负责移民专项资金的运行和机关财务的收支预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移民乡镇对移民项目资金的使用,根据财务资料对资金的使用、计划完成情况、资金的投入效益进行分析;负责资金的使用过程、投入方向、计划的执行及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移民项目资金稽核和内审;负责搞好扶持项目的投资、统计及移民生产生活的综合统计;负责劳资、统计、政策法规、计划生育、信访接待等工作。
局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移民开发局为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下无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4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0.29 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1.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0.29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9.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减少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6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没变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