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君山区教育系统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jsjyj/2020-1699131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文 号 | 君教党发〔2020〕1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09 | 公开日期 | 2020-05-14 10:08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君山区教育系统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5月9日
君山区教育系统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
为切实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上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创优发展环境,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明确责任
1.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区教育局党委对全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具体承担:
1.统筹谋划部署。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明确责任,细化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分工。
2.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教育教学工作,督促各职能股室和学校充分履职,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制度,推动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促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
4.选好用好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完善拟提拔任用干部任职前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制度。
5.深化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大力整治“庸懒散”、“中梗阻”及“为官不为”现象。坚持廉洁从教,规范办学行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规范 “三公”消费行为。
6.坚决惩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7.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改革发展与惩防体系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源头防腐。
8.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廉洁机关、廉洁校园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培训制度。
2.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党委书记、局长彭海泉是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刘绍明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责任为:
彭海泉:党委书记、局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主持区教育局全面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进行教育与监督,对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定期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全区教育系统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郑丹青: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分管机关、党建、宣传、扶贫助学、老干、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文明创建、综合绩效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资助中心、老干支部、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分管股室以及君山小学、柳林洲中心学校、西城中心学校等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刘绍明:党委委员,分管计财、教育基础建设与资产管理、工会、内部纪检监察、小康建设等工作。分管计财股、基建办、工会、小康办。具体负责分管股室以及广兴洲中心学校、许市中心学校、采桑湖中心学校等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杨嘉勇: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招生考试、教育科研、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及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基教股、民办教育股、职成招办、教科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关工委。具体负责分管股室以及君山区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小学、君山中学、岳阳市建设科技职业学校等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危 涛: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分管人事、教师培训、语言文字、教育信息化、勤管仪电、学校安全、校车管理、统战、妇联计生、团队等工作,分管教师工作和政工股,勤管仪电站,体卫艺教育与学生安全管理股、校车办、团委,联系区教育基金会、深化改革等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股室以及岳西中学、钱粮湖镇中心学校、良心堡镇中心学校等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邹 羽:主任督学,分管教育督导、审计、法规、五联、企业帮扶、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审计与法规股,联系信访维稳工作。联系良心堡镇中心学校、采桑湖中心学校。
3.中心学校、区直学校、机关各股室责任
①落实“一岗双责”。校长(股室负责人)是本单位(股室)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②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廉洁教育进课堂”活动;重点加强学校行政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分类分层次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
③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经常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④加强党风政风教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食堂违规营利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及责任单位
1.学校收费
①巧立名目乱收费:如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饮水费、补课费等。
②以学生自愿项目为借口的变相收费:如校服费、饮水费、保险费、防疫费、降温费等。
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在校住宿、就餐等。
责任领导:刘绍明。
风险涉及单位:计财股,全区各学校。
2.干部人事任免
①违反干部任免规定,不按程序和要求推荐后备干部,提名人选未经单位集体推荐。
②不按组织程序进行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③不召开党委会,或不按程序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考察,不经过党委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形成人事任免决定。
④未按组织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⑤实行竞争上岗的,未按综合得分名次实行择优录取。
⑥不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责任领导:危涛。
风险涉及单位:政工股。
3.大宗物资采购
①利用采购教学、办公、设备用品,为学生购买保险、订购报刊书籍及其它学习资料、校服等机会,收受相关业务单位的回扣。
②虚增购货款进行虚报冒领,或将公款转到购货单位,虚开发票报账,然后提取现金进行独吞或私分。
③利用负责教学辅导资料发行、印制考试试题(卷)的机会,收受出版、印制单位的“劳务费”“感谢费”“奖金”等。
责任领导:刘绍明、危涛 、杨嘉勇。
风险涉及单位:计财股、勤管仪电站,全区各学校。
4.资产及财务管理
①本单位出纳、会计由领导亲友担任,致使领导及领导亲友侵吞、挪用公款。
②总账、现金不分,财务印鉴、印章及票据一人保管,致使财务人员侵吞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一把手直接管财务。
③领导把关不严,甚至与财会人员勾结,进行虚报冒领或虚拟各种支出、套取公款进行侵吞或私分。
④将一些收费、创收款等转入“小金库”,搞暗箱操作。
⑤在教育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上,搞暗箱操作。
⑥学校及单位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在租赁、承包、拍卖过程中,不阳光操作。
责任领导:刘绍明。
风险涉及单位:计财股,全区各学校。
5.学校招生、考试
①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超范围、超年龄招生。
②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③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买(卖)生源。
④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责任领导:杨嘉勇。
风险涉及单位:基教股、职成招办,全区各学校。
6.教师人事调动及教师招聘
①不经局党委、学校支部讨论研究私自调动(借用、外借)人员。
②学校没有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口专业教师任课,或随意聘请代课教师。
③利用管理权利,在人事任免、交流,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和师范生委培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好处。
责任领导:危涛。
风险涉及单位:政工股,全区各学校。
7.教师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
①对职评精神不宣传贯彻。
②对职评对象不公示。
③滞留职评指标。
④不严格执行职评标准,不严格审验相关证件。
⑤不按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或者不按规定丧失教师资格。
责任领导:危涛
风险涉及单位:政工股,全区各学校。
8.学生学籍管理
①不按规定审查、办理学籍。
②不按规定转出、转入学生。
③对转学证、户口迁移证、休学医疗诊断证明审查把关不严。
责任领导:杨嘉勇。
风险涉及单位:基教股,全区各学校。
9.贫困生资助
①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
②不及时、足额或变相发放学生资助款。
③不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④对贫困学生资助的证明材料把关不严。
责任领导:郑丹青。
风险涉及单位:资助中心,全区各学校。
10.民办教育
①未按规定核准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初中及以下)
②未按规定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年检。
③在“普惠性”幼儿园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
责任领导:杨嘉勇。
风险涉及单位:民办教育股、基教股,相关民办学校(幼儿园)。
11.项目建设
①工程项目不经招投标或公示,暗箱操作,或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透露标底。
②在基建工程招投标、质量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结算等环节,收受承建单位或个人的贿赂。
③基建维修过程中,采取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的方法,规避政府投资评审及审计。
责任领导:刘绍明、邹羽。
风险涉及单位:计财股、项目办、审计股,全区各学校。
12.教师以教谋私
①有偿家教家养。
②兜售教辅资料。
③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券。
④接受家长宴请。
责任领导:危涛、邹羽。
风险涉及人员:勤管仪电站、督导室、政工股,全体教师。
三、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推进权力公开运行。机关各股室根据工作特点绘制工作流程图,在醒目地方公布。工作中严格按流程图和工作程序执行,做到权力公开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校务公开力度,让师生参与学校管理。
2.加强廉洁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引导教师廉洁从教。
3.完善科学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重大事项决策与实施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4.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账外账”和“小金库”。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财务行为。
5.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全员聘用,实行按需设岗、竞争执教、择优聘用。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6.完善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大力推行“阳光招生”,全面实现网上招生录取。要增强服务意识,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利用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中介招生和买卖生源行为,严防招生腐败现象。
7.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免收杂费后的“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加强学校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8.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抓好建设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的监管,预防并制止干预招投标、规避招标问题的发生。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做好项目建设开工前审计、建设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国有资产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实行廉洁风险预警。把机关股室和学校干部、人财物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纳入廉政风险预警范围。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逐一登记汇总,对评估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采取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预警。
10.强化对班子和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凡属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主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责任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教辅材料征订和干部任用、行政审批、招生考试、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招聘、财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关键环节,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各学校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的责任分工,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责任制度,保证一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集中治理,重点抓好家教家养、食堂违规营利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专项整治工作,力求取得明显成效。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干部任用的监督与管理上,探索新途径、新方法。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把它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转变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狠抓落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4.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至两次的全面检查,并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记入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2020年君山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分解表
附件
2020年君山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分解表
廉政风险防控点 |
责任单位 |
具体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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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 |
①巧立名目乱收费:如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饮水费、补课费等。 ②以学生自愿项目为借口的变相收费:如校服费、作业本费、保险费、防疫费、降温费等。 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在校住宿或者就餐。 |
计财股 全区各学校 |
李卫民 各校校长 |
刘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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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任免 |
①违反干部任免规定,不按程序和要求推荐后备干部,提名人选未经单位集体推荐。 ②不按组织程序进行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③不召开党委会,或不按程序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考察,不经过党委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形成人事任免决定。 ④未按组织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⑤实行竞争上岗的,未按综合得分名次实行择优录取。 ⑥不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
政工股 |
徐满霞 |
危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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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采购 |
①利用采购教学、办公、设备用品,为学生购买保险、订购报刊书籍及其它学习资料、校服等机会,收受相关业务单位的回扣。 ②虚增购货款进行虚报冒领,或将公款转到购货单位,虚开发票报账,然后提取现金进行独吞或私分。 ③利用负责教学辅导资料发行、印制考试试题(卷)的机会,收受出版、印制单位的“劳务费”“感谢费”“奖金”等。 |
计财股 勤管仪电站 教科所 全区各学校 |
李卫民 陈东曙 周燃宇 各校校长 |
刘绍明 危涛 杨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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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财务管理 |
①本单位出纳、会计由领导亲友担任,致使领导及领导亲友侵吞、挪用公款。 ②总账、现金不分,财务印鉴、印章及票据一人保管,致使财务人员侵吞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一把手直接管财务。 ③领导把关不严,甚至与财会人员勾结,进行虚报冒领或虚拟各种支出、套取公款进行侵吞或私分。 ④将一些收费、创收款等转入“小金库”,搞暗箱操作。 ⑤在教育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上,搞暗箱操作。 ⑥学校及单位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在租赁、承包、拍卖过程中,不阳光操作。 |
计财股 全区各学校 |
李卫民 各校校长 |
刘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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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考试 |
①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超范围、超年龄招生。 ②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③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买(卖)生源。 ④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
基教股 职成招办 全区各学校 |
高迪枝 万亿君 各校校长 |
杨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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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人事调动及教师招聘 |
①不经局党委、学校支部讨论研究私自调动(借用、外借)人员。 ②学校没有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口专业教师任课,或随意聘请代课教师。 ③利用管理权利,在人事任免、交流,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和师范生委培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好处。 |
政工股 全区各学校 |
徐满霞 各校校长 |
危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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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 |
①对职评精神不宣传贯彻。②对职评对象不公示。 ③滞留职评指标。④不严格执行职评标准,不严格审验相关证件。 ⑤不按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或者不按规定丧失教师资格。 |
政工股 全区各学校 |
徐满霞 各校校长 |
危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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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管理 |
①不按规定审查、办理学籍。 ②不按规定转出、转入学生。 ③对转学证、户口迁移证、休学医疗诊断证明审查把关不严。 |
基教股 全区各学校 |
高迪枝 各校校长 |
杨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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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 资助 |
①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 ②不及时、足额或变相发放学生资助款。 ③不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④对贫困学生资助的证明材料把关不严。 |
资助中心 全区各学校 |
曾峥 各校校长 |
郑丹青 |
|
民办教育 |
①未按规定核准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初中及以下)。 ②未按规定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年检。 ③在“普惠性”幼儿园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 |
民办教育股 基教股 民办学校(幼儿园) |
官兴国 高迪枝 |
杨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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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
①工程项目不经招投标或公示,暗箱操作,或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透露标底。 ②在基建工程招投标、质量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结算等环节,收受承建单位或个人的贿赂。 ③基建维修过程中,采取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的方法,规避政府投资评审及审计。 |
计财股 项目办 审计股 全区各学校 |
李卫民 周光前 孙建国 各校校长 |
刘绍明 邹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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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以教谋私 |
①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 ②兜售资料。 ③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券。 ④接受家长宴请。 |
督导室 勤管仪电站 政工股 全区各学校 |
徐松涛 陈东曙 徐满霞 各校校长 |
危涛 邹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