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范围、条件及程序

来源: 君山区司法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sfj/2022-186136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06-14 09:55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区人民政府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四、行政复议申请格式样本

详见附件。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九公里,区司法局办公楼405室

联系电话:0730-8173659 

2021年10月8日

附件点击下载:行政复议申请格式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