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督查考核的情况通报

来源: 君山区司法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sfj/2021-1874891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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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1-10-20 03:47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关于2021年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查考核的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经区委依法治区办研究,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成督查考核组,于9月13日至17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材料等形式,对36个普法责任单位进行了督查考评,有16个单位评为优秀等次,有15个单位评为良好等次,有5个单位评为合格等次(见附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为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对内部人员、服务或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从而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强化普法责任制工作保障。按照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区委办区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君办发〔2016〕12号),同时,区委依法治区办制定了《2021年君山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君山区2021年度区直机关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对全区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区委区政府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评内容。

为加强普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普法责任单位按照实际制定年度普法清单,做到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总结。同时,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单位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得到落实。

2.做好执法和普法结合文章。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谁执法谁普法”清单,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栏和LED 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通过集中办培训班、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或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各普法责任单位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共举办主题宣传月、周及日活动200多场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70多部,编印宣传资料近16万多份,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55场次,开展专题宣讲20场次。举办民法典讲座32场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51场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30多场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广播1500多次,印制疫情防控宣传挂图2万余份。如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举行专题宣讲30余次,向群众赠送《民法典》等4000多册,印制《民法典宣传册》1万册、纸杯6万个,在电信平台推送短信30多万条。举办以案说法、法治讲座72场次,到村及社区开展“做法律明白人”微宣讲活动65场次。区人社局充分利用与群众交流密集的特点,变服务窗口为普法窗口,发放与办事群众息息相关的普法宣传资料4余万册;区法院积极推进“百堂院长法治公开课、千场庭长普法公开庭”,把普法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把每一场庭审、每一份文书、每一次司法活动都当成法治公开课堂,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旁听人员等开展以案释法,满足当事人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区检察院印发《民法典宣传册》,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区水利局利用每年3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之际,采取出动宣传车,张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及环保袋、现场讲座和栽立水法宣传广告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水法治观念,各普法责任单位以扎实的普法工作让法治思维和观念进入群众的脑中心中,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提供精细化普法模式。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各单位积极推行“菜单化”“订单式”等精细化普法模式,有效提升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妇联、政法各单位等开展“成长路上·与法同行”“六一维权月”等主题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区公安分局针对当前网络金融犯罪多发问题,建立防范经济犯罪服务平台,主动将打击网络犯罪的战场作为法治宣传的阵地,不断探索宣传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等渠道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预防犯罪的常识等,广泛开展反诈骗APP下载活动,全区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率较上年同期减少60%。区教育局组织学生开展宪法学习及“宪法小卫士”传递活动,全区中小学生踊跃参与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和学法考法活动,网上注册率和参考率均居全市前列,组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

4.突出坚持普治并举。各普法责任单位把普法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深入开展。各执法单位积极培育好典型,总结宣传推广本单位普法工作创新经验。同时加强与区委依法治区办的信息交流,确定专人负责普法信息联络工作,及时将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年度计划、总结、有关工作制度、宣传活动方案、信息动态和图片等有关材料报送到区委法治办,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落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主体责任不清,重点不够突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相关单位部门都承担一定的普法任务,但在制度层面缺乏对普法主体、普法责任的规定,导致主体责任不清,重点不够突出。二是普法缺乏刚性机制,考核体系不全。由于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普法工作缺乏考核评价标准,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三是学法用法缺乏保障机制,参与程度不够。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评价机制有待健全,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部门之间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单位存在着消极、被动、应付的倾向。

三、后段工作措施

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1.实现“谁执法谁普法”的“两个转变”。一是要从普法内容的工作需求向受众需求转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变“我宣讲什么,群众就学什么”为“群众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突出创新性。

2.创新“谁执法谁普法”的“三大载体”。一是文化载体。通过法治文艺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易于群众接受,更好地提升普法实效。二是手机载体。通过普法短信、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将普法宣传的内容发送到用户手机上,实现信息的瞬间传递。三是网络载体。通过已有的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新闻网站上开辟法治专栏,利用新媒体、普法网站等开展普法,使普法工作内容更丰富、更快捷、更具有趣味性和吸引力。

3.注重“谁执法谁普法”的“四个结合”。一是与重点工程项目相结合。如针对征地拆迁、重大建设项目等矛盾比较突出的重点工作,适时加强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各单位部门加强协作,以群众关心的焦点、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入口,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三是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形式,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双赢。四是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将普法教育更好地融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过程中,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结果 

 

一、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优秀等次单位(16个)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司法局

区商粮局       区审计局   区应急局   区统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水利局   公安分局   区教育局

区林业局       区妇联     区法院     区检察院

二、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良好等次单位(15个)

区残联     区信访局    区发改局   区文旅广体局

区保密局    区医保局    区科工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区卫健局   区城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税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三、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合格等次单位(5个)

区科协     区生态环境局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