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查考核的情况通报
索引号 | jssfj/2023-2148587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3-10-20 04:17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经区委依法治区办研究,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成督查考核组,于10月9日至13日,采取各单位自查、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上报佐证等方式,对36个普法责任单位进行了督查考评,有18个单位评为优秀等次,有14个单位评为良好等次,有4个单位评为合格等次(见附件),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强化普法责任制工作保障。按照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区委办区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君办发〔2016〕12号),同时,区委依法治区办制定了《2023年君山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君山区2023年度区直机关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对全区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区委区政府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加强普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普法责任单位按照实际制定年度普法清单,做到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总结。同时,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单位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得到落实。
(二)对内普法,不断加强法治素养。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了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和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全面加强。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先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0余人次,赴君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摩50余人次。三是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深入推进。各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去年各单位的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了100%,今年也将继续保持。
(三)全员普法,不断提升普法精准度。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谁执法谁普法”清单,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农场法治宣传月、长江禁渔等宣传活动、区禁毒办牵头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活动。区政法委、区司法局牵头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区检察院、区法院深入开展综治民调、平安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法治宣传,各普法责任单位以扎实的普法工作,立足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和健康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共举办主题宣传月、周及日活动200多场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60多部,编印宣传资料近20万多份,开展专题宣讲20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少数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全面领会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少数单位认为自己没有“执法权”,不是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二是普法与业务工作结合需进一步加深。一些单位没有将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上级让做什么就动一下,普法宣传资料单一,跟新进度慢。三是普法工作参与程度需进一步加强。有些单位普法工作仍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没有主动、富有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三、后段工作措施
(一)要新一步强化普法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全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责任单位日常和年度工作考评,加强各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重视。
(二)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培训。要建立日常培训机制,加强各单位普法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培育先进典型,相互传授经验,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整体水平。
(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要积极创新普法模式,充分发掘各国家机关的不同资源、特色和优势,立足实际,加强协作,整合资源。要创新普法工作平台,加强本部门单位新媒体宣传平台法治板块的建设,充分整合宣传平台资源,扩大社会影响面。
附件:2023年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结果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2023年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结果
一、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优秀等次单位(18个)
团区委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司法局
区卫健局 区审计局 区应急局 区统计局
区水利局 公安分局 区教育局 区检察院
区林业局 区妇联 区法院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二、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良好等次单位(14个)
区残联 区信访局 区发改局 区文旅广体局
区保密局 区医保局 区科工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税务局 区商粮局
三、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合格等次单位(4个)
区科协 区生态环境局 区总工会 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