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君山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 43060000/2017-1235392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政府 | 文 号 | 君司发〔2017〕1号 |
生成日期 | 2017-03-03 | 公开日期 | 2017-03-03 10:19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全区党政负责干部及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平安君山、法治君山的奋斗目标,强化创新引领,进一步拉高标杆,继续破难题、补短板,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司法行政改革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大力实施“1+5”发展战略,加快实现“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建设现代滨江新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在全面履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君山建设新进程
1.推进全民学法守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深化“法律六进”,组织系列主题日、周、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宪法、法律知识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依托省司法厅“如法网”平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机制;抓好青少年学生这个“重头戏”,落实各中小学校法治课程和学法课时制,开展“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部署动员会;重点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模式,积极建设“村(居)民法治学校”。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培育一批精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启动明珠法治文化广场二期建设,建成柳林洲五星村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推进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载体阵地创新,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传播载体以及户外广告设施,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新阵地;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3.健全部门普法联动机制。落实好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行业、社会组织的普法责任,建立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宪法+基本法+部门法”考试题库和学法考法体系,在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学法集中考试;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兼职法治副校长、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
4.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法治君山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实施重点整治;继续深化“法治示范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机关(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考核测评体系、动态管理办法,实施区级领导办法治示范点活动;部署开展对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进行“法律体检”,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挖掘司法行政工作新潜力
1.着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继续深入推进矛盾风险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健全动态排查预警和调处、管控机制,探索构建“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区、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研判制度;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机制,拓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推进婚姻家庭、学生伤害、交通事故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食药安全、消费者权益、生态环保、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聚焦区内征地拆迁、劳资、医疗、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和风险预防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健全“三调联动”体系,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及诉讼、仲裁的衔接机制;按照省厅“环湘6+1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部署,加强边界联防联调工作;规范专兼职调解员选聘流程、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学习培训和年度考核等制度,健全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机制,实施多层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举办全区调解主任学习培训班。
2.积极防范减少社会对抗。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严格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规范社区矫正交接、教育、走访、台帐建设和奖惩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思想、法治和公德教育,组织实施社区服务、个案矫正、心理辅导等,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服务基地,提升矫正成效;创新社会调查评估方式,开展执法考评专项检查活动,提高刑罚执行法治化水平;推动司法所执法场所、执法装备、辅助人员、信息平台等建设,提高社区矫正执法保障能力;建立和完善刑释人员信息核查长效机制,落实重点对象的必接必送制度;实施“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即: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慰问一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完善一个安帮工作信息库、开好一次安帮联席会、创建一批无重新违法犯罪乡镇(街道);强化刑释人员日常管理、帮扶,做好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措施。
3.不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推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的落实;制定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区部分行政村(社区)建设、推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统一悬挂标牌,规范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规范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适应村级区划调整实际,按照“八有六统一”要求,全面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4.加强社区戒毒服务管理。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与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联动、督导、问责等机制;强化帮教措施,建立家庭、社区、司法所、派出所和工作指导站“五位一体”无缝对接管理模式,切实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继续深化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争创全省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示范点。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赢得司法行政工作新优势
1.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健全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评价机制;开展建立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高标准建好良心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成率达80%以上;继续开展“律师乡村行”活动。
2.深化法律援助实事工程。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大困难群众、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倾斜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件以上;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规范审查、审批和指派等各个环节,推行法律援助“同行评估”,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潜在受援人数据库,将困难群众的法院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深入研究“如法网+”法律服务新模式。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区内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参与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政府参与化解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引起的矛盾和问题;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全区各镇(街道)场和80%以上村(社区)均有法律顾问。
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增添司法行政工作新活力
1.落实公证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办发〔2016〕35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完善公证体制转换、绩效分配等机制;拓展公证业务范围,协调法院、金融等部门,促进公证深度介入银行借贷、强制执行、诉前调解等领域,切实优化执业环境。重点监管遗嘱、继承、赠与等高风险业务,着力提升公证公信力;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行便民公证、限时服务、现场服务等活动,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2.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23号)精神,全方位落实拓宽面、提质量、强保障等改革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管理,提升援务公开率、案件回访率。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完善律师坐班、“如法网”值班“亮灯”制度,实现法援咨询服务全覆盖。
3.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前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其集中监管执法、教育帮扶职能,推动形成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铺开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
4.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能力培训,引导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合理量化考核指标。
五、强化队伍整体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高标准建设广兴洲司法所;突出各司法所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法律服务的重点职能,打造服务群众、创新治理的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按照市局工作部署,通过审核清理编制安置情况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与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协调,争取每个司法所至少有4名工作人员。
2.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如法网”的应用推广,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办案;建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四级业务联动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等,建好远程探视帮教系统,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实现服刑、强戒人员与亲属的远程视频探视及社会帮教。
3.打造务实担当队伍。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造就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督促自觉相结合形式,按照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全员参训原则,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开展大宣传、大走访等活动,赢得综治民调新的更好成绩;加强执法为民教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度,建立重大案件集体审查机制,开展案卷质量评查。
4.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监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净化行业风气。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诚信档案,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畅通社会律师到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间的双向交流渠道。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5.增强防腐拒变能力。持续加强“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和成果巩固,抓好“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明确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查找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防腐败行为。
2017年3月3日
君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