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君山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 jssfj/2018-1307832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君司发〔2018〕1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13 | 公开日期 | 2018-03-13 10:46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君山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君山区司法局
2018年3月2日
2018年君山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全区党政负责干部及区委政法工作部署,以党建工作为统揽,以平安君山、法治君山建设为引领,以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为重点,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突出讲政治、抓业务、推改革、打基础、带队伍、促落实,为大力实施“1+5”发展战略,加快实现“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建设现代滨江新区”作出新的贡献。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创新引领,进一步拉高标杆,争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考评优秀单位,争创全区综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力争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综治民调成绩居全市前列。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开展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等系列活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全系统对党绝对忠诚。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按照上级的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确保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制度机制,确保主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突出加强党的建设。制定出台2018年度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要点。着力完善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持续走向“严紧硬”。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抓好2017年度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
4.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全体干警懂得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切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上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同时注重深化纪律正反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1.推进全民学法守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监督考核,适时开展区直部门普法责任制述职测评;不断深化“法律六进”,组织系列主题日、周、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抓好新修改宪法的集中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依托省司法厅“如法网”平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机制;抓好青少年学生这个“重头戏”,落实各中小学校法治课程和学法课时制,抓好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和考核;重点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模式,积极建设“村(居)民法治学校”。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培育一批精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启动荷杏宪法主题广场建设;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多推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传播载体以及户外广告设施,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新阵地。
3.健全部门普法联动机制。落实好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行业、社会组织的普法责任,推行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宪法+基本法+部门法”考试题库和学法考法体系,在重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学法集中考试;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兼职法治副校长、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
4.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深化“法治示范镇(办事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机关(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考核测评体系、动态管理办法,实施区级领导办法治示范点活动;部署开展对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进行“法律体检”,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5.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制定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指导标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观看视频影像资料、测评打分等方式,检验各单位部门“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同时,做好迎接省、市的“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三、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律师监管、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在营造法治氛围、辩护代理、深挖线索、精准打击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发挥应有作用。
2.大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区情实际,本地化落实好“枫桥经验”,推进形成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部署开展“四防四查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防范矛盾纠纷“小转大”“民转刑”“个转群”,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和萌芽状态,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理顺诉调、公调、访调等衔接联动机制,完善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对接机制,探索构建“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统筹指导,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镇(街道)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要达到100%,村(社区)要达到60%以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食药安全、消费者权益、生态环保、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等领域新建1个以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健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动调委会派驻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建设,派驻率要达到100%。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按照省司法厅“环湘6+1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部署,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员选聘流程、岗位职责、学习培训和年度考核等制度,健全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机制,实施多层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举办全区调解主任学习培训班。
2.抓好特殊群体的监管。重点聚焦社区矫正“三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借助综治资源,建立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探索建立社工行业协会管理机制;严格依法办理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开展执法考评专项检查活动;充分考虑不同刑罚类别及犯罪类型、个体特征、悔罪表现等情况,开展个案矫正、心理辅导等,提升矫正成效;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探索建设“智慧社区矫正”。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确保“四个不发生”(不发生脱管失控,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负面舆情事件);建立和完善刑释人员信息核查长效机制,落实重点对象的必接必送制度,升级刑释人员信息系统,实现安帮工作网上动态管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做到“四个加强”:加强工作衔接和日常管理;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的引导;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加强对困难服刑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常态化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
3.不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推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的落实;制定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农户、商户,在建制行政村(社区)建设、推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统一悬挂标牌,规范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规范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
4.加强社区戒毒服务管理。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与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联动、督导、问责等机制;强化帮教措施,建立家庭、社区、司法所、派出所和工作指导站“五位一体”无缝对接管理模式,切实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继续深化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争创全省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示范点。
四、做强公共法律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站、点的作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制度,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年内力争全部完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
2.深化法律援助实事工程。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大困难群众、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件以上;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规范审查、审批和指派等各个环节,推行法律援助“同行评估”,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潜在受援人数据库,将困难群众的法院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深入研究“如法网+”法律服务新模式。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区内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参与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政府参与化解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引起的矛盾和问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组织法律服务力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继续开展“律师乡村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即“微法律顾问”,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改革
1.推进律师工作改革。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和律师调解三项工作,引导律师在涉法涉诉纠纷、城市管理执法等法律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2.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23号)精神,全方位落实拓宽面、提质量、强保障等改革措施,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管理,提升援务公开率、案件回访率。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完善律师坐班、“如法网”值班“亮灯”制度,实现法援咨询服务全覆盖。
3.推进社区矫正改革。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其集中监管执法、教育帮扶职能。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社会化,依法逐步提高假释比例,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会上接受改造。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部署和要求,推进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试点工作。
4.深化人民监督员管理改革。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能力培训,引导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合理量化考核指标,不断提高案件监督实效。
5.推进审执分离改革。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以汨罗市为试点,加强指导协调,深入推进审执分离改革试点。
六、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建设干事创业队伍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一所三中心”(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开展第七批省级模范、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与镇(办事处)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每个司法所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站、点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力争与12345政务热线和省厅如法网深度融合,既办好案件,又办好工单,让公共法律服务真正成为方便广大群众的网上“法律淘宝”。
2.打造务实担当队伍。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心,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按照因需施教、学以致用、全员参训原则,突出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切实解决知识弱项、能力不足、经验盲区等当务之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开展大宣传、大走访等活动,赢得综治民调新的更好成绩。
3.加强系统法治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落实法律服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从严规范法律服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案件集体审查机制,组织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源头执法执业管理行为。
4.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监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净化行业风气。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诚信档案,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畅通社会律师到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间的双向交流渠道。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5.增强防腐拒变能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明确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查找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防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