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司法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sfj/2022-1973810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08-02 12:40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现将《2022年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君山区营商环境,促进法治君山建设,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年度工作要求,除日常行政执法监督任务外,主要有以下四项监督检查内容: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制度制定、落实及专题培训情况。

2、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类案件进行评查,评查重点:执法主体,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基准、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等。

3、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检查。重点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岗位从事资料审核、调查的人员是否持有行政执法证进行检查。

4、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如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领域行政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间从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结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安排见《2022年度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安排表》(附件1))。

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评查效果。根据工作需要,区司法局将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检查,同时,针对同一单位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可以集中或交替进行。

各被检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报区司法局文件管理和监督股(地址:区司法局404室,联系人:熊海晖,办公电话:8171659,邮箱:836215900@qq.com).

五、监督结果运用

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后,视情况分项或整体上报区政府。监督检查结果同时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依据(已在区政府门户网址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的相关资料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可不再另行提供资料),其他上级部门交办事项办理情况也将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依据。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问题,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督办等方式,责令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限期整改,视情节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附件:1.2022年度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安排表

2.2022年度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络员名单

附件1:2022年度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事项

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内容

要求

上报材料

检查核实

通报反馈

1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行政执法单位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落实及专题培训情况。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逐项自查落实情况,尤其是落实进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自行纠正整改。

2022年8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司法局。

2022年9月,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优化办对各单位“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通报各单位“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

2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行政执法单位

对2020年1月1日后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类案卷进行评查。

参照岳阳市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网址:http://www.yueyang.gov.cn/ztxx/63315/63322/index.htm),进行自查自纠。

2022年9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案件台账(含电子文档)报区司法局。

对2020-2022年度未抽查的案件,每个单位随机抽查3-5个适用普通程序案件进行评查。

通报案件评查情况并反馈。

3

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检查

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行政执法单位

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均须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区司法局现场检查相关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管理情况。

通报检查情况并责令整改。

4

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

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单位

重点检查规范执法的情况。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自查自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3月至11月,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区优化办等部门按“四不两直”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通报检查情况。

附件2:2022年度君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分管领导

 

 

 

联络员

注:本表请各单位填写盖章后于4月25日前交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