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jsajj/2020-1700010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岳君安办〔2020〕8号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0-05-06 11:18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镇(街道)、场,区直及驻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农机生产安全,根据《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岳君安[2019]5号)、《君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岳君安[2019]6号),建立君山区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安委办或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牵头,区政府分管农机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具体负责,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君山大队、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镇(街道)、场、场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为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局,由易俊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分析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
(三)起草、修订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安排部署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场、场及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领导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关系,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创建活动各阶段重点,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主动与应急管理、交警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各项创建措施,保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区应急管理局:将农机安全列为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对部门和镇(街道)、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会同农机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督促镇(街道)、场及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督促、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支持配合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严把拖拉机运输经营准入关、营运拖拉机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营运拖拉机的安全监督,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农机部门联合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活动,确保从源头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交警君山大队:与区农机部门沟通、协调,重要活动同部署、同检查,积极配合农机部门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农机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交通标志的设置。
镇(街道)、场负责平安农机创建具体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建立好相关基础台帐,切实抓好拖拉机、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并针对重要时段(农忙时节等)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制度,确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召开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涉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问题,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采用例会制度,会议由牵头单位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区政府领导指导、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讨论研究重要工作;可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办公室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共同遵照执行。
(五)对联席会议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或需由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上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召开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要克服形式主义,每次会议必须认真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要做好沟通和联系工作,牵头单位要及时将召开会议的情况向区政府写出报告备查。
(三)各单位要认真受理,并发挥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作出处理。
君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