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jsajj/2018-1415808 | 发布机构 | 安监局 | 文 号 | 岳君安〔2018〕3号 |
生成日期 | 2018-02-28 | 公开日期 | 2018-03-16 09:44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着力点,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控网,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建设现代滨江新区”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全区生产经营性事故总量、职业病新增发病率持续下降,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坚持思想先行,提高政治站位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安全发展。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辅导报告、巡回宣讲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治安观念,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做好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在君山的对接落地,加快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围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法规、防控、保障“五大体系”,把改革发展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和安全生产督查内容,着力落实“三个必须”、“四个责任”,推动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坚持从严从实,全面落实责任
3.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紧盯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职,采取专题培训、主要负责人述职、联合惩戒和监管执法等系列举措,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度随机公开抽取一批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应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向全社会公布。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发挥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示范企业。
4.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行政主要负责人半年度述职述安制度,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
5.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正向激励。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强化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执行“黄牌警告”预警告和“一票否决”预否决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区安委办加强与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问责办联动,充分发挥督查督导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正向激励,褒扬、鼓励忠诚实干担当的基层安监干部。
三、坚持铁腕治安,强化监管执法
6.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强势开展“监管执法年”主题活动,强化执法意识、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联合执法。落实“四个一律”严厉打非治违,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执法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的权重,着力破解执法“宽松软”难题。
7.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8.加强执法保障。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落实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经费,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按照上级部署,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推动各镇(街道)场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全面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执法信息共享。
9.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持续推进“创零”(零事故企业、零事故行业、零事故地区)行动,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实行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完善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
四、坚持综合治理,提升防控能力
10.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向企业延伸,推进“一单四制”工作规范化、有形化、常态化,形成横向由部门到企业、纵向由区到镇村的三级隐患排查联动机制,使“一单四制”成为查隐患防事故的坚固屏障。推动各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排查风险点,列出治理时间表,实行“一单四制”管理。
11.加强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想不到”“认不清”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群众投诉举报、主管部门检查、依法处罚等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减少高风险建设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本质安全水平。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完善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3.持续淘汰落后不安全产能。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烟花爆竹为重点,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严控烟花爆竹零售店规划布点;继续推进不具备安全条件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关闭退出。
14.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在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体检”。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突出“两客一危”及校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绿化带影响交通整治,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深化以防坍塌、防坠落为重点的建设施工安全整治。继续推进铁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尘毒危害因素和化工、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5.加强城市风险防控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对接落地,对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落实城市运行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排查辖区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防止风险升级失控导致事故。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建筑、仓储物流、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市安全事故。
16.加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村建房、修路、架桥和农田水利建设、种植养殖等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及扶贫攻坚、移民扶持等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监管检查,避免漏管失控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农业机械、渔业(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以农村“空心房”集中整治为契机,全面取缔非法生产场所。大力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提升农民工安全素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安全基础。
五、坚持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
17.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贯彻落实《湖南省基层安监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乡镇(街道)场安监站标准化建设,确保基层安监站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装备、有职责制度)。落实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安监责任和工作经费;完善园区安全监管体制,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
18.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简化、演练实战化,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严格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机衔接。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演练和应急救援执法检查。
19.加强职业病防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畴。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现状评价,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20.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选树一批示范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
21.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指导和动态管理,严格等级认定、到期复审和摘牌管理,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促进转型升级。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创建,并实行动态管理。
22.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岳阳市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和《岳阳市安监局关于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相关工作的规定》,将安全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六、坚持宣教同行,营造安全氛围
23.着力培育安全文化。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17次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培育安全文化。积极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作用,坚持安全监管与媒体同行,充分发挥“君山安监”微信公众号的教育、警示作用,营造“全民参与,共护平安”的安全生产大氛围。
24.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举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场安监站长和村(社区)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提高重安全、懂安全、善抓会管安全的能力。扎实推进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推进实操考试点建设。严格安全培训执法。
七、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从严治安
25.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学习型机关,引导广大安监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纪律严”的钢铁安监队伍。
26.抓好安全监管领域正风反腐。聚焦形势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查找安全生产领域中“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继续深入开展涉矿涉危专项整治,坚决斩断安全生产背后的“黑色利益链”。牢牢坚持挺纪在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安全监管事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