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大米生产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 jsqsyj/2023-2090298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3-07-17 09:47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按照《深化全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监督工作的方案》(君纪发[2023]4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大米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为,充分发挥湖南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效能,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上市大米质量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时间
按照不低于全区获证大米生产企业50%的比例,随机对全区7家大米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取4家进行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于 2023 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
(一)确定检查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辖区7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取,确定4家检查对象名单,并同步到食安湖南综合服务平台(监管责任平台)。
(二)组成检查小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拥军、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股、局纪检监察室、其他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形成检查任务。
(三)实施现场检查。参照检查标准,对检查当日正常生产的大米生产企业实施动态检查,检查当日未生产的大米生产企业实施静态检查,已停工停产的另行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大米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根据需要开展监督抽检。主要内容有:
(一)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使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进行,可不做全项目检查,但检查项目不得少于 40 项,具体检查内容由检查组根据检查对象情况确定。重点检查:
1.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员,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是否开展培训考核并有记录,是否熟悉岗位职责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
2.企业是否结合生产工艺、委托情况等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按照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3.厂区生产环境及生产工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等制度。
5.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等各项记录是否完整。
6.抽检监测检出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的,是否开展了原因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不合格产品是否召回和处置;企业整改完成后是否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7.其它情况。
(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在食安湖南综合服务平台(监管责任平台)自动计算静态、动态风险分值的基础上,根据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情况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2.对历次监督检查结果处理为“限期整改”、“调查处理”的,是否督促和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3.企业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产品,对问题产品是否采取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封存、召回问题产品等控制措施,是否监督和指导企业排查不合格原因和落实整改。
4.是否指导企业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员,并将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5.涉及大米领域12315、12345投诉举报办结情况。
6.是否督促企业建立库存登记台帐、粮食收购溯源台帐,并落实“先检后收”政策和“出厂批检”制度。
7.其它情况。
(三)开展监督抽检
根据需要对全区在产获证的大米生产企业进行随机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符合立案条件的,第一时间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检查,严查真查,查出问题,查准问题,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检查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描述要客观、具体、完整,要能还原现实,能实现追溯;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多个条款的问题,应综合判断,明确不符合的具体条款。本次检查结果在食安湖南综合服务平台(监管责任平台)同步,因通讯等原因无法使用监管平台开展检查的,可使用纸质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
(二)强化结果处置。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检查小组要帮助企业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指导企业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经调查属实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卫生脏乱差,以及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理;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依法及时责令停产停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肃工作纪律。本次检查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检查对象开展突击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检查及检查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小组不得在到达现场前透露检查对象名称等关键信息(必须要提前告知的除外)。参与检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廉政廉洁纪律有关规定,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报送情况。根据本次双随机监督抽查时间安排,结合检查小组意见,将受检企业整改情况、核查处置进展情况和《飞行检查问题整改和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在检查结束后报送区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股。检查组在检查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上传至食安湖南综合服务平台(监管责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