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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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21/2020-1762418 发布机构 区城管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0-01-06 04:2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6日

 

 

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节约资金成本,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8年-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岳君财发[2018]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所投资建设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政府性投资建设人行道改造、市政应急维修、紧急抢险、园林绿化维护、路灯维护维修、环卫设施改造等项目。

第二条 管理机构与程序:

管理机构:成立项目执行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牵头,承办单位、纪检组组成。

程    序:

1、实行项目申报;

2、进行项目预算;

3、确定施工单位;

4、确定施工是否按清单全部执行及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5、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第三条 项目实施前由项目承办单位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后,进行申报(附图片影像资料)。承办单位填写项目实施申报表。投资规模0.5万元以下的由局分管副局长审定经局长批示同意后实施;投资规模0.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局分管副局长、局长批示后进入相关程序。特别紧急应急工程,向分管副局长、局长口头报告同意后,先行施工,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条 项目核价小组对拟实施项目进行项目工程预算。投资规模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预算由第三方机构核算。第三方预算机构的确定由项目核价小组根据各公司报价情况,选取报价最低的公司来执行设计预算。

第五条 施工单位的确定。5万元以下的应急项目由局党组确定1-2家施工企业签订意向性合同。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由承办单位在不确定的两家施工单位中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项目的施工单位由项目会商小组询价选择确定三家施工企业然后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第六条 5万元以下的应急项目由局党组确定1-2家施工企业签订意向性合同。具体实施时在两家施工单位中随机确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项目的施工单位由项目执行小组询价确定。

第七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办单位和监理公司共同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管理。监理公司的确定由项目核价小组根据各公司报价情况,选取报价最低的公司确定为第三方监理。

第八条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验收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后,由第三方审计进行项目工程最后核算。第三方审计单位的确定由项目核价小组根据各公司报价情况,选取报价最低的公司确定为第三方审核机构。财务室依据审计单位对工程的最终核价,支付工程款项。

第九条 凡政府性投资小额市政维护工程建设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履行监管职责或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