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43060018112/2021-1876819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1-11-16 02:24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统计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20〕18号)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将组织开展统计“七五”普法总结工作。现将《岳阳市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岳阳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岳阳市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统计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20〕18号)关于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统计局、湖南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系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先进,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推动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弘扬依法统计精神,加快法治统计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学习宣传情况;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学习宣传情况;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情况;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情况;
(三)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普法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普法活动开展情况;
(五)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开展普法情况;
(六)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七)统计普法工作创新情况。
三、总结验收标准
各县市区统计局对照《岳阳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地区普法工作情况开展自查,逐项进行评估。
四、方法和步骤
(一)全面部署。2020年7月,各县市区统计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工作并广泛动员。
(二)检查评估。2020年7—8月,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认真对照《岳阳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地区普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并全面评估。对照检查以自查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开展一定比例的抽查。市统计局将结合有关工作安排,视情况对县市区统计机构工作情况开展抽查。
(三)总结报告。2020年8月,各县市区统计局在全面总结评估基础上,撰写本地区统计“七五”普法总结报告,并于8月18日前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撰写统计系统“七五”普法总结报告,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湖南省统计局。
(四)评选表彰。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将按照湖南省统计局的工作安排,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积极与本地区司法行政机关“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相结合,严格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查缺补课,确保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二)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各地各部门疫情防控,改进方式方法,注意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做法,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以明查为主向明查暗访相结合转变,从一味挑毛病、随意发号施令向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转变,运用好总结验收成果,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各县市区统计局于2020年8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统计局。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地区工作情况和特色做法,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客观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报告中需包含宪法学习宣传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保驾护航统计工作的法治宣传实践情况,字数在2000字以内,可将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有关数据等作为附件。同时将本地区《关于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填写完的《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一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报电子邮箱yystjjzcfgk@163.com。
岳阳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及权重 |
考核内容 |
评分指标 |
完成情况 |
1 |
组织领导和保障 (20分) |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情况。 |
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或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等组织领导机构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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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下发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重点任务普法工作方案等并组织实施。(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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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普法经费保障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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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统计机构配备或者指定专门人员承担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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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机构法治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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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工作。(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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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点内容宣传 (20分)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情况。 |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情况。(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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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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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办法》《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学习宣传情况。(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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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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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情况。(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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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活动开展 (13分) |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
“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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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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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普法宣传月活动情况、中国统计开放日普法活动情况。(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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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开展普法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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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点对象普法 (15分) |
推动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
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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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举办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培训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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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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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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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学法用法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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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2分) |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情况。 |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规范性意见、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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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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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计执法过程中释法说理等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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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等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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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媒体普法和普法作品创作 (20分) |
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统计普法工作情况。 统计普法作品创作情况。 |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开办普法专栏、专题节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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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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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制作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材料。(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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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获奖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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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普法工作创新 (加分项10分) |
结合实际,开展的特色创新工作情况,以项目案例方式说明。 |
探索创新统计普法工作制度、工作机制以及方式方法等。 (以上需在省部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
说明:1、本考核评估指标内容体系依据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及司法部《全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2、评分依据:需在“完成情况”一栏中简明扼要地填写每项工作完成主要信息,同时以附件方式提供文件(只需提供首页图片或PDF扫描版)、资料(每项工作介绍性资料不超过300字)或相关图片(1张)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