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7421/2023-2066895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3-05-08 10:51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君统联〔2023〕2号
君山区统计局
君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统计站: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3〕31号)要求,2023年将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调查、科学调查、为民调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畜牧业发展状况。
二、工作内容
本次样本轮换范围是全区5个镇75个村、社区,调查对象是村、社区内猪、牛、羊、家禽所有大型养殖场(户)和所抽中的猪、牛、羊、家禽非大型养殖场(户);
三、组织实施
君山区统计局城乡社区经济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重点抽选生猪样本,组织指导各镇开展样本轮换具体工作落实等。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负责人对辖区内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样本核实和开户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2023年4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完成摸底调查、摸底结果核查及录入上报等工作。摸底调查方案详见附件。
2023年8月底前,总队正式印发2023年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023年9月底前,总队召开全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布置暨培训会议。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及生猪调出大县县级样本抽选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进行审核。
2023年11月底前,各市县完成样本村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2024年1月中旬,各市县依据四季度报表时间进行试调查,新旧样本并行,并将试调查评估情况报国家统计局。
2024年1月,正式启用新样本进行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要高度重视本次样本轮换工作,协调成立由政府办、国家调查队、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样本轮换各阶段、各环节工作高质量开展。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二)严格执行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工作,严禁擅自调整样本。要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科学规范。遇到情况问题应及时与总队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三)精心开展培训。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涉及环节多、时间进度紧、任务要求重、质量要求高,各县级国家调查队或统计局负责牵头,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效,确保调查人员全面掌握工作方案、规范执行方案要求。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要重点做好人员调配,通过多种形式充实调查力量,加强技术支持,保障调查用车、设备等物资需求,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投入样本轮换工作。
(五)坚持党建引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样本轮换工作中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建工作向调查一线延伸,向调查员、调查户延伸,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效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样本轮换工作高质量开展。
附件:1.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2.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表
君山区农业农村局 君山区统计局
岳阳市君山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 1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
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摸清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及生产情况是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确保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准确获取全区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础数据,请各地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我区对本辖区内猪、牛、羊、家禽所有养殖场(户)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获得全面、真实、准确的主要畜禽养殖场 (户)基本信息,为构建抽样框、科学抽选样本提供基础资料。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以村为单位,逐户对猪、牛、羊、家 禽等主要畜禽存栏、出栏情况进行调查填报,其中存栏数据调查 2023 年 3 月 31 日时点数,出栏数据为 2022 年 4 月 1 日 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时期数,形成村级养殖情况表。
(二)联网直报。村级养殖情况表由区级统计局进行人工初审后录入联网直报平台。
(三)核验检查。总队对基层摸底调查结果,组织交叉检查、抽样检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对于大面积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的,要严肃批评,重新组织开展摸底调查。
(四)结果上报。摸底调查数据经县级调查队(相关统计局)、市级调查队和总队三级审核后, 由总队统一上报国家统计局农村司。总队利用核准后的摸底调查结果建立畜禽养殖场名录,供后期样本维护使用。
三、时间要求
4 月 13日前完成摸底调查所有工作。(摸底表的填报及电子档录入)
四、工作要求
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认真摸清养殖场(户)具体信息及数据,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摸底数据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