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内容保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的通知
各镇(街道)、场,区直有关单位:
自2016年起国务院办公厅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每季度通报一次。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网站进行监测抽查,每三个月抽查一次。市政府办每两周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监测,并进行结果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网站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和平台作用,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内容保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各镇(街道)、场,区直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
二、监测内容: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网站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监测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3),自2017年10月起每周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网站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季度监测报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阅。同时,监测结果还将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形式发放,并作为年底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三、责任落实:
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明确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形成“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负责,工作人员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要认真对照监测指标对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等内容开展自查,并详实填写整改调查表(附件4),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10月12日前报区政务中心;要建立网站内容保障长效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网站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围绕全区中心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要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防止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防止“四不”(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的反弹,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安全、有效。若因工作不重视,责任心不强,整改不到位,导致被上级(国家、省、市)通报扣分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陈 鹏,电话:8171121,QQ群:414948216。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编码表
2. 监测指标及评分标准
3. 监测评分说明
4. 网站整改调查表
附件点击下载:关于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内容保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的通知.doc
君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