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部门决算说明

编稿时间: 2021-08-24 11:17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2020年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林业局主要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区林业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造林种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自然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共6个股室,全额拨款人员22人,差额拨款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592.2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0万元,下降10.69%,主要是由于全市2017-2019“三年城乡绿化行动”基本完成,已是收尾阶段,我区城乡绿化预算较上年进一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5.73万元,占97.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16万元,占2.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4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41万元,占17.92%;项目支出2746.16万元,占82.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11.8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2万元,下降7.08%,主要是由于全市2017-2019“三年城乡绿化行动”基本完成,已是收尾阶段,我区城乡绿化预算收、支较上年进一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7%,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万元,下降6.49%,主要是由于全市2017-2019“三年城乡绿化行动”基本完成,我区城乡绿化财政预算支出较上年进一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14万元,占2.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万元,占1.27%;卫生健康(类)支出48.28万元,占1.98%;节能环保(类)支出576.46万元,占23.61%;农林水(类)支出1706.14万元,占69.8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2万元,占1.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6.14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财政长江岸线码头整治项目上年结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区财政年中追加区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奖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财政年中追加天井山文化旅游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退休人员绩效奖励计入了2021年决算支出,以及调整计入事业单位离退休2.1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12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调整减少行政单位离退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5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36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8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是由于新冠病毒影响,区财政年中追加疫情防控专用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经费缴纳职工医疗铺底缴费(林业非税收入解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区财政年中追加天井山古银杏树保护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年中追加湿地欧美黑杨清理资金36万元,以及上级财政项目上年结转支出80万元。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区财政年中追加森林督查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1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财政年中追加林业专项国有天然林补助资金。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9.59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财政年中追加林业专项造林补贴126.3万元和森林抚育补贴资金31.6万元。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较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为区财政根据区政府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要求,增加生态环保财政投入。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6.11万元,支出决算为44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年中追加解决基层林业企业困难补助和区级中心工作预算经费(林业非税收入解决)。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6.99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财政年中追加林业专项森林抚育补贴资金105.3万元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9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0.61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财政年中追加林业专项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财政年中追加林业专项重点野生动物保护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区财政年中追加森林防火经费3万元、上级财政年中追加林业专项森林病虫害防治资金5万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7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115.78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一是区财政根据区政府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要求,增加生态环保财政投入89.34万元(含林业非税收入解决30万元);二是上级财政追加林业专项湿地保护工程资金200万元、野生动物退养补偿378.54万元、长江防护林工程资金280万元、省级植被恢复费(城乡绿化)149.33万元、育林基金减收补助资金18.57万元。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91万元,支出决算为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我单位2019年奖金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林业非税收入中解决),年初没有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5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化,与上年实际发生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5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化,与上年实际发生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来宾33批次,接待人次2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有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用餐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3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39.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林业局对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管理制度,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第一,责任业务股室在申报项目前,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设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估结果和绩效目标作为申请项目的必备要件。

第二,责任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对项目资金绩效运行负责监控,规范监控程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项目完成后,责任业务股室以自评方式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主要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规划财务股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并汇总形成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湿地保护项目建设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项目达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0.0112万元。2020年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1.造林复绿。完成人工造林1.3万亩(其中长江防护林0.36万亩,其他造林0.84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退化林修复0.6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

2.资源保护。积极加强资源流通环节管理,提升管服质量,全区33700立方米主伐指标,全年控制在29555立方米。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野生动物退养工作。根据湘政办发[2020]22号文件规定,补偿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30%、30%、40%的比例承担,我区应承担的比例部分资金503.2331万元已拨付到位。按照湘林护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省、市应承担的比例部分资金754.84968万元已由我区财政垫付到位(其中市级承担30%已拨付到位),全部打卡到位。第二批退出补偿政策范围的有2家,按照湘林护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省、市应承担的比例部分资金3.7128万元已由我区财政垫付到位,全部打卡到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增加812.6%。主要原因区财政通过征收林业非税收入,对基层林业企业解决困难增加投入198万元;对区级中心工作增加预算经费54.72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   0万元,人数0人;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点击下载:2020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0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