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团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部门职能
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根据区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提出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
1、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2、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员、团干部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区委要求推荐优秀团干部作为党的后备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竞争上岗;协助各乡镇、区直党委(工委)管理团委领导班子。
3、组织指导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4、参与制订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指导管理团属企事业单位。
5、研究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规并贯彻实施,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指导学校的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指导区青联工作。
8、指导区青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青年统战、青少年中心开展与外地青年组织友好交流和经济联络工作。
9、承办区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现有在编书记1名,副书记1名,借调大学生村官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1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32.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3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1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3.08万元,项目支出4.4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2.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四、一般预算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28万元,是为保障单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49万元,包括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活动经费、“五四”活动、志愿者活动、非公团建两新组织团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年团干培训、“学雷锋”活动月、青年联谊活动及其他主题活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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