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团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部门职能
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根据区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提出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
1、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2、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员、团干部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区委要求推荐优秀团干部作为党的后备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竞争上岗;协助各乡镇、区直党委(工委)管理团委领导班子。
3、组织指导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4、参与制订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指导管理团属企事业单位。
5、研究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规并贯彻实施,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指导学校的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指导区青联工作。
8、指导区青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青年统战、青少年中心开展与外地青年组织友好交流和经济联络工作。
9、承办区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现有在编副书记1名,借调大学生村官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1名。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24.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24.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7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1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四、一般预算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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