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部门职能
我单位是区委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协调市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区直机关和市驻区机关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区直机关思想道德、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的工作部署,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和社会稳定工作。承担区直部门机关的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任免考核和培训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的措施和方法;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指导群众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审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决定。领导区直机关人武部和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承担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76.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6.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76.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7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万元)。
四、一般预算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6.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3.5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是指我单位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机关作风建设4万,党建4万,民兵武装2万,全省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和处理作风投诉3万,五联竞赛4万,党员进社区2万,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2万,区直机关党建阵地建设项目2万。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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