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处理区内外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区委、区政府了解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问题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2.承办、督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及上级领导批转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下级信访机关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人民群众赴京、赴省、赴市、到区上访和异常上访,协助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4.办理区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指导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5.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了解并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情况,提高信访干部素质,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加强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8.负责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任务。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人员情况
区信访局现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93.2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3.26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93.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办公费0.64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0.32万元、维修(护)费0.24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
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情况
三、一般预算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3.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7.26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信访救济,复查复核,群众工作,联席会议,信访维稳,领导接访,办案,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省、市长信箱办理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名词解释: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君山区信访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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