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说明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三)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代理区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办理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四)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支持和协助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八)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计划以及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文件管理与监督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社区矫正股、普法和促进法治股和1个所属事业:君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辖五个司法所。
我局共有编制21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4个。2021年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7人,事业人员4人。另有临聘人员2人, 离退休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因单位转换后四舍五入,尾数可能略有出入)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决算编制时金额明细到了“分”,而公开表格显示和公开文档取数只到了“万元”,可能导致0.01的尾数差异。)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9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69万元,增长19.62%,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法制工作经费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9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8.01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49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69万元,增长19.62%,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法制工作经费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万元,增长19.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法制工作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35.11万元,占87.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4万元,占6.13%;卫生健康(类)支出12.46万元,占2.5%;住房保障(类)支出19.9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1.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
(1)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1.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有所调整。
(2)司法(款)法制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17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3)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3.65万元,较年初预算的增加83.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救助费用。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的变动导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基本变动。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1.96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基本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基本变化。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的变动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4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基本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5.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95.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任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6.3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7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6万元,占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1万元,占40.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3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1个、接待人次5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35万元,增长17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预算仅按每人1.2万元标准进行了预算运行经费,决算运行经费包括了运转经费项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2万元,用于司法年度工作会议支出,人数20人,主要内容是司法工作年度总结等会议。开支培训费2.79万元,用于司法业务人员培训,人数160人,主要内容为民法典的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度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组织对“司法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项目支出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项目资金支出达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以部门为主体的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为2021年君山区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经评价小组评定,报君君山区司法局班子会研究,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