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为空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君山、法治君山、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宣传教育室)、维稳指导室(政治安全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涉法涉诉信访室、法治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1.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7.76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政法工作任务重,经济压力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1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05万元,比上年增加5.74%。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6.98%。项目支出322.0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3.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1.0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6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政法工作任务重,经济压力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1.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加5.74%。主要原因是: 政法工作任务重,经济压力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1.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05万元,占82.58%。公共安全支出89万元,占17.4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9.63万元,支出决算为51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工作任务重,经济压力增大。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5.02万元,比上年减少18.84%。商品和服务支出66.06万元,比上年减少6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9万元,比上年减少76.68%。项目支出322.08万元,比上年增加390.2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8.43万元,比上年增加206.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64万元,比上年增加8064%。其他资本性支出42.01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36.98%。其中:
人员经费12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5.0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4.9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92.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40批次297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量0辆。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根据该委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较好的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君山区政法委2018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政法委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政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5分,等级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6.06万元。比2017年减少114.87万元,减少了63.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年末无车辆。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点击下载:2018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