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

编稿时间: 2022-08-12 14:35 来源: 君山区财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指按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涵和隧道、雨水管道和检查井、泵站、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燃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地下综合管网和管廊设施,下同)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等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所涉及的相关规费的收取。

  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统一审批和监管;负责建筑垃圾(含基建土石方)企业的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和监管;负责管道燃气、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4、负责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改革,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处置;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分类的监督落实;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中心、城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6、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改(扩)建、维护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7、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城市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8、负责全区城镇燃气和供热监督管理,承担区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预审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管。

  9、负责中心城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静态停车秩序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建设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广场管理及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和景观亮化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1、负责区本级管理区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区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区本级管理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上述范围以内具体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相关行政强制权。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燃气管理办公室、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政工计财股6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路灯事务所;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区垃圾分类考评中心5个事业单位决算 。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因单位转换后四舍五入,尾数可能略有出入)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决算编制时金额明细到了分,而公开表格显示和公开文档取数只到了“万元”,可能导致0.01的尾数差异)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62.3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8.05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9.95万元,增加旅游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工程款支付等项目支出,环卫服务中心专用车辆购置费用、环卫工人工资上调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69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2.63万元,占89.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8万元,占10.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76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83万元,占18.97%;项目支出3048.56万元,占81.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62.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8.1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9.95万元,增加旅游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工程款支付等项目支出,环卫服务中心专用车辆购置费用、环卫工人工资上调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2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8%。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6万元,增长49.92%,主要原因是:1、2021年增加了旅游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民生实事项目、环卫服务中心专用车辆购置费用、环卫工人工资上调等项目支出。2、较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了450万元,相应增加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2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4万元,占3.38%;卫生健康(类)支出21.91万元,占0.66%;节能环保(类)支出15万元,占0.45%;城乡社区(类)支出3138.3万元,占94.49%;住房保障(类)支出33.83万元,占1.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9.47万元,支出决算为3,3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没有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统一划入了区机关事务局发放。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1年4月机构撤消,人员编制在局系统内部调整。因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原属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财政不预算社会保障费),调整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期后相应增加了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1.3万元,支出决算为4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统一划入了区机关事务局发放。

  (5)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降低,缴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没有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1年4月机构撤消,人员编制在局系统内部调整。因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原属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财政不预算社会保障费),调整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期后相应增加了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代付,直接支付至相关部门部门,款项未下拨至本部门。

  (4)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没有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类)

  (1)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旅游路濠河沟渠改造项目10万元,增加文明创建经费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9.5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4.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指标时指标功能科目有调整,行政运行(项)支出超年初预算58.71万元,导致城管执法(项)支出节约58.71万元。年中追加项目经费44.82万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0.68万元。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398.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88.5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0.15万元,二是财政下达指标时指标功能科目有调整,城管执法(项)支出节约88.69万元,导致行政运行(项)支出超年初预算58.71 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超年初预算29.98万元。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2.02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3.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指标时指标功能科目有调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节约15.73 万元,城管执法(项)支出节约29.98万元,导致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增加45.71万元,同时2021年度增加洞庭路维护经费18.72万元,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1年4月机构撤消,人员编制在局系统内部调整。因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原属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调整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期后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98.5万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0.66万元。

  (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市级督办项目经费20万元,追加市五区考评奖励经费经费90万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7.31万元。

  (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项目建设资金130万元。

  (6)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旅游路地下管网项目建设资金600万元。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14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2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42.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追加项目建设经费232.99万元,市奖励垃圾分类经费25万元。二是财政下达指标时指标功能科目有调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节约15.73 万元,导致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增加15.7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7.37万元,支出决算为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1年4月机构撤消,人员编制在局系统内部调整。因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原属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财政不预算社会保障费),调整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期后相应增加了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任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62.7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个、接待人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15万元,本年支出44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万元,项目支出440.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环卫服务中心购置专用设备追加预算79.8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61.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67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垃圾分类考评中心,相应增加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1.04万元,用于展开垃圾分类培训,高空特种作业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垃圾分类宣讲师培训,垃圾分类管理师培训,城市照明行业高空特种作业专题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其他用车5辆(专用车运行费用未入公务车运行费中,按照预算记入了各项业务的运营成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按时完成并上报了我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垃圾转运及处理经费;环卫经费;协管人员经费;路灯运行维护费、绿化维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从总体上看,我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效益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垃圾转运及处理经费;环卫经费;协管人员经费;路灯运行维护费、绿化维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秉持以人为本,以民生项目推进城市“微更新”。补齐车位厕位短板。充分利用浩吉铁路跨君山大道桥梁空间,兴建公共厕所1座,较好地解决了君山大道沿线无公共厕所、市民“如厕难”的问题。有序推进“拆围透绿”,把区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和民政局三栋独立的办公楼整合成一个院落,新建停车场面积1600㎡,可停车200台。开展绿化提质,对洞庭西路绿化带进行除杂、清除锈坏绿化护栏,对君山大道、柳林路1362棵行道树进行修剪造型、树穴平整、塑料网格固定和围石维修。充分利用铁路桥两侧闲置土地,投资91万元,建设了2950㎡的口袋公园,在给城市增添绿意的同时,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以靶向施治激活城区“动力源”。加大保洁力度,提高工作标准,对主次干道变“清扫保洁”为“清洗保洁”,完善“冲、洗、扫、收、运”五个环节,确保工作形成闭环。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优化城区垃圾桶放置点,取缔主干道钩臂箱,新增、更换垃圾桶、果皮桶900余个,添置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车1台,清除垃圾死角80余处,全年转运生活垃圾3.5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整治乱停乱放,建立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对挂口集贸市场、家宁超市周边实行集中整治,累计开出劝导单62份,开处罚单10份。规范经营秩序,印制“门前三包”责任牌1500份,责任牌上墙,将市容秩序维护落实到商户个体。取缔富民路马路市场,从晚11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蹲点值守劝离流动摊贩,并有序引领至新洲菜市场。加强市政维护。更换各类盖板210块,道路填坑补洼840平方米。疏通清理君山大道、柳林路的228个下水井,确保路面排水通畅。维修路灯和景观灯168盏,维修和更换电缆541米,架空线路120米,全力保障重大节假期路灯、景观灯运行质量。

  三是着力固本强基,以底线思维夯实城管“压舱石”。兜实燃气安全底线。认真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非法充装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10余起。坚持“每月一小检、每季度一大检”,及时排查燃气领域隐患风险。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次,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共计开展隐患排查4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0余份,全区无一起燃气安全事故。攻坚环境污染防治。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取缔富民路夜宵市场,重新划定夜宵摊点经营区域。对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1000米内65家餐饮门店和1家制酒厂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排放达标。渣土运输、禁炮工作力度不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扬尘污染督办函26份,道路扬尘及污染防治应急处理230余次,行政处罚50起,共计罚款57200元(其中部门移交4起共计28000元)。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