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君山区钱粮湖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君山区钱粮湖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君山区钱粮湖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君山区钱粮湖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钱粮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23个村(场)、社区政治、经济及社会事务管理,保障钱粮湖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以及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有11项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利,负责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拆迁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化街道经济,不断壮大乡镇经济实体。
6、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家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级组织工作,加强扶贫工作力度,扶持民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及村级组织解决实际困难。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4个,所属事业站所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所属事业站所分别是:卫计所、社会保障服务站、城建环卫站、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镇机关本级决算及所属站所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602.2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367.14万元,增长42.26%。主要原因是:
1、 项目资金较2017年有所增加。
2、 人员经费尤其是绩效工资的提标。
3、 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60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7.91万元,比上年增加41.82%。占本年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0.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0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9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2.45%。项目支出1728.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7.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02.2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7.14万元,增长42.26%。主要原因是:
1、 项目资金较2017年有所增加。
2、 人员经费尤其是绩效工资的提标。
3、 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353万元,增加41.82%。主要原因是:
1、 项目资金较2017年有所增加。
2、 人员经费尤其是绩效工资的提标。
3、 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8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2.92万元,占54.7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0.04%。节能环保支出359万元,占7.82%。城乡社区支出902万元,占19.66%。农林水支出802万元,占17.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6.61万元,支出决算为4,58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1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
1、项目资金较2017年有所增加。
2、人员经费尤其是绩效工资的提标。
3、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
其中: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10.26万元,比上年增加10.79%。商品和服务支出900.33万元,比上年增加31.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33万元,比上年减少54.65%。项目支出1714万元,比上年增加301.59%。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714万元,比上年增加301.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87.92万元的62.65%。其中:
人员经费1,973.59万元,占基本支出2,873.92万元的68.6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00.33万元,占基本支出2,873.92万元的31.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02万元,完成预算的92.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60.0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666批次646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量0辆。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7.98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4.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31%。本年支出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1%。项目支出14.3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常务副镇长邓小红为组长、办公室、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18年同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的书面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按时间节点、既定目标完成以下工作:争资争项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河长制”、“空心房”整治等工作;搞好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保民生,促发展,大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改善人居环境。综合得分97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重点开展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通过加大对扶贫村基础设施投入,提升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脱贫攻坚,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受益人口满益度在95%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900.33万元。比2017年增加216.33万元,增加了31.63%。主要原因是:
1. 维修(护)费增加。
2.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补助。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