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为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管理,保证统计执法工作依法依规、透明、高效的开展,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统计执法工作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依据统计法,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约束,促进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
二、目标任务
健全记录配套制度。按照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健全配套的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健全内部工作程序、流程,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应用,配备相应执法记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推进。
三、具体要求
(一)记录要求
统计行政执法过程的记录,必须做到客观真实、规范完整、相互印证,文字和音视频记录相结合,并突出可视化、可追索的要求。重点完善现场检查、文书送达、听取陈述、申辩、听证等环节的音视频记录工作。
1.现场检查:要求执法人员自进入现场,确定检查对象起至现场谈话结束为止,使用音视频进行全程记录。
2.文书送达:要求使用音视频设备对现场文书送达环节进行全面记录,视频清晰度以看到送达文书的名称即当事人面貌为准。
3.听取陈述、申辩:要求对行政相对人、当事人,在执法现场调查过程提出口头陈述申辩使用音视频设备进行记录。
4.听证:要求听证过程,采取全程音视频记录。
(二)执法要求
1.要告知行政相对人已开启录音视频设备,表明公职身份,说明执法意图,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
2.在执法结束时,应征询行政相对人有无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或意见、建议,确保音视频记录连续完整。
(三)记录保管要求
1.文字记录以案件形式保管,按行政股罚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2.音视频记录的数据,不得修改剪辑,应建立电子档案在固定的电子储存设备中保存2年以上,可随时检查并依法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