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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杨蔸湖村养老退休何时办妥!
来信人: 黄群
来信时间: 2015-12-01 14:18:54
内容:

市长,

您好!

我是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杨蔸湖村的村民,我父亲目前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实岁已满60周岁),但是退休养老统筹工作一直没有相关消息。据有关小道消息,这一批退休款被镇长等领导贪污挪用了。现在给的答复一直是:请不要着急,会轮到你们的!您也知道,农场的农民好不容易熬到退休了,结果一直没退下来,生活得不到保障!

希望市长能核实下钱粮湖镇养老统筹资金的去向,妥善落实解决我们村退休人员的退休问题!谢谢!

此致!

   敬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君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12-08 11:15:39
回复内容: 黄群同志:我局在接到信件后,立即电话与你进行了联系。根据《湖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规定,基金征缴以湖南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按基数的8%征缴)。但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只需将个人部分按时缴纳,便可以到龄办理退休。根据《湖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第四条“单位缴费可以实行与土地耕作、生产经营面积挂钩的办法,将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摊到本企业土地耕作、生产经营面积的征收,一定五年不变,也可以采取其他办法”之规定,至2013年湘政办发[2003]44号已实施10年,自2013年元月份起,农垦农业职工养老保险原业务经办模块进行更换,新的业务经办模块要求除了参保人缴纳个人部分缴费外,需缴足单位部分缴费后,业务操作模块才能办理退休计算出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目前,由于省政府还未出台具体的缴费实施办法,因此,我区从2013年1月起没有征缴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1月起没有办理农垦到龄退休人员正常退休手续。 从2013年起,我局多次积极主动向省、市反映农垦企业职工的呼声,请示省政府尽快出台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今年以来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先后多次来我区调研。待省政府出台新的农垦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后,我们一定及时办理农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和到龄退休人员退休手续;2014年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从已达退休年龄的下月起补发退休费,同时享受期间的待遇调整政策。岳阳市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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