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卫字〔2024〕52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曾柳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动。岳阳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施行后,强制报告制度成为了法律的刚性规定,始终坚持省、市统一领导,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到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的2024年度“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中,严格履行从业查询、强制报告和医疗救助等职责。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卫健委、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4年2月7日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实施方案》(岳卫发〔2024〕2号)的通知,成立了以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
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和医疗机构等的职责、步骤、措施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并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呈主要领导签阅。
(二)强化宣传教育。岳阳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全市“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岳平安〔2024〕7号)文件要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从4月中旬开始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介开展社会面网络宣传,通过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张贴宣传海报在重点场所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微信工作群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具体规定等相关法律解读和普法视频在行业管理医院开展点对点宣传。2024年4月中下旬岳阳市卫健委还组织委属医疗机构观看了市委政法委制作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利剑护蕾”的警示教育片,随后结合宣传片详细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报告主体的范围、需要报告的情形、不报告的后果责任等内容;结合最高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主体责任和义务,说明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重要性,强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收治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人身、精神侵害的未成年人时,应当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取证、早惩治、早预防,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社会防线。
(三)严格督导检查。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建立了医疗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制报告、从业查询等工作情况的月报制度,落实“发现一例、强制报告一例、总结归纳一例”的要求,坚持每月汇总相关信息并视情调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要求,系统梳理并固化形成工作制度,截止2024年5月15日,全市各地各级卫健系统强制报告60余例。今年以来,由委分管领导带队,医政科、法监科、中医科、妇幼科等科室共同参与,共计对各县市区和委属28家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将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失职失责的医疗卫生机构公职人员,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倒逼责任落实。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侦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法律赋予医务人员的职责,全市医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这一强制报告义务,重点抓好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的思想认识。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在医院等重点场所落实社会面宣传,提高群众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重点加强全系统医务人员要熟悉掌握需强制报告的情形,及对不落实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法律后果。
三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积极协调政法、公安、检察、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案件倒查机制。
四要加强督导检查。要不定期对全系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力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感谢你们对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姚七明 0730-8393689
52号 对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法监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