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号 闭会003号关于推进岳阳城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建设和改造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委   2024-11-06 09:37   浏览量:1   | | | |

 

岳卫字〔202456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闭会003提案

  

 

陶岳新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岳阳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建设和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及履职情况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一直以来我委依法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饮水健康保驾护航。一是认真落实水质采样检测工作。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落实国家、省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如2023年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湖南省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每季度对我市城区范围内2家市政供水单位和10余家二次供水单位(含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按照国家强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包括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在内的38项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开展监测,共监测50余个水样,并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二是认真落实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2024年市卫健委根据《2024年湖南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湘疾控监督二处发〔2024〕1号)印发了《2024年岳阳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岳卫办函〔2024〕19号),制定了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在内的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和供水水质,监督供水单位实施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面落实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

二、关于出台管道直饮水管理办法的问题

经会商市住建部门,我市尚未制定《岳阳市城市管道直饮水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尚未出台关于城市管道直饮水的专门性法规条例,为全面做好管道直饮水安全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制定相关文件。8月份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我委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加强我市学校饮用水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三、关于落实水质在线监测、日常检测的问题

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工负责。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六)定期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一)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二)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

综上,城市生活饮用水供水从建设、管理、检测、处罚等的主管行政部门均为住建部门,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关系广大百姓健康,我委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合职责职能,严格落实国家、省抽查抽检计划,加强对包括城市管道直饮水在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对不落实水质检测项目等规定的单位及时通报给供水主管部门。

四、关于反渗透净化技术的问题

《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关于水处理工艺系统一节中也提到:针对湖南省原水情况,推荐采用纳滤膜为核心的深度净水工艺;不推荐反渗透用于城市管道直饮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21〕14号)提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水处理工艺不宜使用反渗透净化技术。后期我委将在以后的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宣传指导,建议包括学校在内的城市管道直饮水使用及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系统改造或提供凉白开等其它类型的饮用水。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协调联系,落实监督职责。落实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潜在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环节,重点抓好各类供水单位卫生监督,从源头把控水质,严格督促其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严格督促其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同时不断加强和住建、水利、教育、市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饮用水卫生设施规划、涉及、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监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强监管和指导,全面监督生活饮用水水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社会面宣传,提高管供水单位管理机构和人员合法经营、规范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宣传培训,提高饮用水卫生管理能力,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水质标准等知识。国家强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目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通常采用此标准进行检测,而城镇建设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适用于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再净化后可供给用户直接饮用的管道直饮水,后续我委也将积极推进完善包括管道直饮水在内的各类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管水平。同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DBJ 43/T382-2021),重点针对直饮水系统膜处理工艺、消毒工艺技术路径和水质检验制度等加强卫生监督,不断提高卫生一线监督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履行职责,守护饮水安全。

(三)加强督导检查,压实管理责任。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对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情况不规范,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特别是对校园等重点场所的直饮水系统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及时督促整改,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

感谢您们对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姚七明  0730-839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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