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卫字〔2024〕57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
答 复
陶岳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学校、幼儿园管道直饮水检测的提案》已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相关负责同志认真研读提案内容,结合我委的职责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我委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综合上述法律法规条文,学校直饮水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卫生监督工作。
二、学校直饮水卫生监督现状
一直以来我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检,为师生健康保驾护航。2023年全市对包括水质抽检在内的学校卫生管理情况抽检124家,2024年市卫健委印发了《2024年岳阳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岳卫办函〔2024〕19号),计划对116家学校开展卫生抽查抽检。此外我委每年还联合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在春秋两季开展二次包括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在内的校园卫生联合督查。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学校尤其是城区学校使用直饮水(分散式管道直饮水)的比例不断提升,但目前我市尚未出台专门的直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针对这一现状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在日常卫生监督中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员;重点检查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维护、耗材更换、清洗消毒记录等,要求有文字记录和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二是供水设施卫生是否合格。查看饮水机房通风良好,设有防蚊、防鼠、防尘、空气消毒等措施,室内外环境清洁无污染源,满足生产工艺的卫生要求;饮水处附近无垃圾桶、污水池等污染源,周围环境通风良好,满足通电、通水和排水要求。三是卫生许可证照是否齐全规范。重点检查直饮水卫生许可证、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管供水及维护人员健康证明和直饮水设备、管材、耗材、消毒剂、净水剂等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检验合格报告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四是加强指导宣传。每次检查都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学校管理人员宣传直饮水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不断规范直饮水卫生管理水平。
三、关于您建议设专人负责监督学校直饮水监测的问题
关于您提到的要设置学校直饮水专门监督小组进行长期监督的问题,目前我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场所与学校卫生监督科专职负责校园饮用水卫生监督,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负责水质监测。2024年我委对包括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均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省疾控局下发的年度抽查、抽检计划(湘疾控监督二处发〔2024〕1号)开展监督检查及采样监测工作,水质监测结果每季度在市卫健委官网上进行公示,全面落实饮用水水质要求,推进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
对于您提到的要严格监管学校直饮水系统消毒灭菌过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八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
依据上述法规条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净化消毒、日常检测等均由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运营、管理及水质日常监测工作等过程的监管,卫生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工作。学校直饮水卫生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委将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及《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对供水企业进行采样检测,检测项目和频率严格按规范执行,在监督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要求供水单位加强整改,全力配合住建部门、教育部门搞好学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加强我市学校饮用水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在此基础上,下阶段我委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校园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校园卫生安全,预防潜在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一环,重点抓好各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的思想认识,严格督促其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同时不断提高各级教育、卫生、市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师生喝上放心水。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落实社会面宣传,提高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重点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维护管理人员卫生宣传教育和指导培训,提高学校饮水卫生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卫生一线监督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履行职责。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校园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对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情况不规范,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感谢您对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姚七明 0730-839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