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2、《湖南省2024年普惠托育护蕾行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人口家庭发〔2024〕1号)
二、认定范围
本办法所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主要包括本行政区域内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包括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照护服务,并经属地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教育部门认定的公办幼儿园托育部,直接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
三、主要内容
1.认定主体
县市(区)卫健部门是属地普惠托育机构的认定主体,会同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本行政辖区内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申报认定工作
2.认定标准
(一)证照有效。
(二)依法备案。
(三)安全守法。
(四)达到质量标准。
(五)价格实惠。
(六)规范收费管理。
3.认定程序
1.申报。
2.审核。
3.公示。
4.签署承诺书。
5.报备。
6.市级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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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