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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编稿时间: 2018-06-19 01:46 来源: 岳阳市委党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校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拓展全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健全调研制度。校委会每年要围绕重大问题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校领导要带头并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处室、县级党校、扶贫点和主体班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专职教师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展开深度调研,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校领导开展调研要统筹安排,避免在时间、地点、路线上过于集中或轮番。

2.改进调研方法。坚持统筹安排,把调研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第一手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3.注重调研实效。校领导和专职教师深入基层调研,要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重要调研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形成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汇报反馈工作。专职教师要将调研成果充分融入到课题、课堂中。

4.严肃调研纪律。校领导到基层调研,要坚持“节约、简约、俭朴”的原则,严格控制随行车辆,调研人数多时,尽可能安排集体乘车。就餐从简,吃家常便饭,一律不安排宴请,一律不许饮酒。需要用餐、住宿的,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自觉交纳相关费用,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得接受红包、礼金、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5.减少陪同人员。校领导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本校和被调研部门单位可各安排1位同志陪同(不包括司机)。

二、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活动。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位的,不层层开会、重复开会;已发文布置工作的,不再开会布置;能用文件、电报、电话等形式传达部署工作的,不得专门召开会议。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校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

7.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不含年度工作会议,其他经市委批准同意的全市性重要会议),与会人员不超过100人,会期一般半天。会议议程要紧凑,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本系统重要会议上校领导的讲话尽可能控制在60分钟以内。

8.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除部署本校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外,其他系统性会议一般只安排1位校领导讲话。校领导出席系统性会议和活动时,主持人不逐一介绍出席的校领导。提倡召开小范围、小规模研究会议、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通知会议要告知主题,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多提建设性意见建议。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制度。

9.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将其他开支列入会议经费报销。会议场所要尽量安排使用学校内部的报告厅或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风景区、度假区开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摆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用餐为工作餐,一律不饮酒,一律吃家常菜,并严格执行财政部门规定的用餐标准。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准报销。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经费的控制、管理和审核。

三、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各类文件。办公室要加强发文必要性审查。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且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有明确具体政策措施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的,一律不再发文;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无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文;重复重申已有政策条文,未提出新的政策措施的,一律不发文;市委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及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一律不再印发纸质文件。校领导的讲话,除因工作需要对本系统工作作出部署的外,一般不发文。发至县级党校要求明确具体的文件,原则上不层层要求制定配套文件。

11.减少各类简报。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简报的,应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除特别重大紧急信息外,所有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首先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再按程序送领导阅示,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专项工作简报只报送分管和联系的市级领导。

12.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严格审核把关文件,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做到优质高效。严格落实发文相关规定,拟稿处室要对起草的文件内容进行认真撰写、仔细审稿,确保无政治性问题和常识错误。文件签发程序为:先由拟稿处室送分管校领导会签后,送办公室核稿,再由办公室送常务副校长签发。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简明实用,不搞“材料美化”。进一步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推行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13.严格文稿发表。校领导发表个人署名文章,个人出版著作,须按程序报校委会批准。除校委会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四、改进新闻报道

14.简化会议活动宣传报道。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对全市党校工作和干部培训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活动确需报道的,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相关规定,从严从简,严格控制数量、字数。

五、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15.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校领导要建立基层联系点,联系点可与扶贫点、驻村包村点、联点社区等相结合,1个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得少于1年,可以长期联系。校领导在节假日期间和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要深入困难群众集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16.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建立接访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处室和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在依法规范、依法处置的同时,校领导要出面接访、化解矛盾。

17.征集基层意见建议。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就全市党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广大教职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建议采纳处理情况。要通过走访慰问、结对联系、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校发展的意见建议。

18.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干部特别是校委班子成员,要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进群众的理解信任,真正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组织谈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与群众谈心活动,可与党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全覆盖。

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9.严格车辆配备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单位的车辆。公务用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新购置的公务车3年内不得重新装潢。

20.严格车辆使用维护管理。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在非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用车。用车部门原则上需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公务用车审批单》,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使用公务车后报销差旅费时,须附《审批单》。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因私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按规定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等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油耗、运行费用核算制度,降低运行成本。不得在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公务用车加油应统一使用公务卡。公务用车内严禁存放烟酒、土特产等相关高档物品。

七、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21.严控用房标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按照对应职级标准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标准上限。专职教师办公用房以教研部为单位进行配置。超过规定标准占用、使用办公用房的,须及时腾退。对未使用的办公用房,实行封存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资产配置标准、通用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办公用房装修材料不得选用高档材料,严禁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不得配备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更换和添置办公家具。

22.规范用房管理。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用途,不得私下交换。

八、严格公务接待

23.严格落实报批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因工作需要承担的接待任务,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公务接待必须有单位公函,凭公函填写《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公务接待安排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相关程序为:由承办处室经办人根据公函按标准据实填写《审批单》—承办处室负责人签字—承办处室分管校领导签批—办公室主任初审—分管办公室校领导审批—凭《审批单》安排。各类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把关,从紧控制,统一由分管办公室的校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同级、下级单位来我校开展公务活动的,由对口处室负责接待承办,涉及多个处室的由牵头处室接待承办。要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进行接待,严禁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活动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岳阳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登记卡》,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登记卡应当包括来宾单位、主宾姓名、来宾人数、接待部门、经手人等。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报批,未按程序审批、无接待公函、无《审批单》、无接待登记卡、无财务票据的一律不得安排、不予结算。严禁转嫁、摊派、隐匿、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严禁公款报销或交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市中心城区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任何人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参加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的“一桌餐”。

24.严格执行食宿标准。因公出差接受接待时,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接待结束后,按照早餐20元/人,中、晚餐40元/人的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加盖财务印章)。承担接待任务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在本校食堂和学员楼安排食宿。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只接待1餐),副厅以上和省外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所有开支,下同),其余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凡超出范围和标准的接待开支,一律不予报销。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准在接待房间内摆放香烟、鲜花、水果等,不准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确因工作误餐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标准不超过40元/人。加班工作餐必须采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九、严格因公出国(境)和外出参观学习管理

25.规范因公出国(境)考察和外出参观学习。严格按市委相关要求执行。校领导因工作需要出国(境)考察和外出参观学习的,需报市委分管领导批准;专职教师需参加外出学习、各类学术交流和研讨会等学习活动的,需报分管校领导批准。严格按有关规定选择乘坐交通工具,交通费用标准等按规定执行。

十、加强廉洁自律

26.严禁违规公款消费。严禁违规用公款搞任何形式的宴请。严禁用公款组织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严禁用公款交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严禁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变相旅游。到外地进行公务活动,住宿就餐费用由本人自行交纳,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接待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进度安排,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全体教职员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履行报告备案制度。操办婚礼的,事前10个工作日填报《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事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操办丧事的,事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校领导应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其他人员应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和校机关纪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提倡婚事新办,迎亲车辆不得超过8辆、宴席标准、宴席桌席一般不得超过20桌2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桌300人;提倡丧事简办,从严限制宴席标准、控制规模,殡葬车队不得超过8辆;操办婚丧事宜,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也不准给亲戚以外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严禁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严禁大操大办,或者采取分期宴请、分批宴请、少报多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严禁违反规定参加婚丧事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间、地点、规模、用车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本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28. 规范网络言行举止。全体教职员工严禁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禁止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常务副校长审批,有关重大事项须经校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9.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公事,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要向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要向分管校领导说明情况,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并将《请假报告单》报组织人事处备案。严格规范办公秩序,全体教职员工要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行为。严禁工作日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饮酒。全体教职员工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上级作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要雷厉风行抓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到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未坐班的专职教师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日离校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外出调研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半天以内向各教研部主任报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须书面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教研部主任直接向分管校领导报批。超过3天的,一律由常务副校长审批。

30.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全体教职员工要努力净化朋友圈、交际圈、生活圈、休闲圈,不得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不得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31.坚持廉洁从政。严禁违规收受年货节礼、红包、礼金,以及银行卡、购物卡、充值卡、消费卡、会员卡、加油卡等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通过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方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规避组织监督的场所。

32.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十一、严格规范检查考核评比

33.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范围。坚持集中统筹、整合优化、减少重复、防止多头的原则,进一步清理精简督促检查考核评比项目。未经校委会议研究批准,一律不设立督促检查评比项目,不层层下基层考核。统一组织的督促检查评比要严控规模、范围和时间,不得增加内容,坚决防止“搭车考核”和“越权考核”。

34.改进检查考评方式方法。考核评价要更多运用平时掌握情况,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业务工作考评主要依据日常考核、平常督查和统计数据等确定,采取上报材料或利用网络报送等形式进行。除脱贫攻坚外,其他到基层的考核评比,不得层层召开座谈会,不层层打分,尽量减轻基层负担。

35.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不得要求被检单位主要领导陪同陪餐。严禁迎来送往,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吃请、馈赠和参与休闲娱乐活动。

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6.强化主体责任。常务副校长对校委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管。其他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管。

37.领导示范带动。领导干部特别是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以实际行动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8.加强督促检查。全体教职员工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工作,作为督查、考核重要内容,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各处室每半年要对落实本实施细则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办公室。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校委会议汇报执行情况。

39.强化执纪问责。校委领导班子要把监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以党风促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通报曝光。机关纪委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40.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

41.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并组织实施。

42.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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