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第七届第16次常委会纪要》(岳常[2017]9号)和《关于我市城市区区委党校体制改革的通知》(岳编办通[2017]192号),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区委党校体制改革是适应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是整合市区两级党校教学资源的实际步骤。加强区委党校体制改革能更充分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重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信仰、有纪律、有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机构设置
撤销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党校,设立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岳阳楼区工作办公室,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三、人员安排
工作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4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原党校工作人员(2名副校长、1名工作人员),因都具备公务员身份,由组织重新安排到公务员单位任职。为确保改革期间干部队伍稳定,在原工作人员未调离之前,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原工作人员仍享受公务员待遇。
四、主要职责
协助市委党校负责本区党员干部调训的联络、管理、考核、服务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干教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要求:第十五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我区目前现有科级干部约计900人,参照此规定,每年约送训180人。
干部培训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根据我区实际培训量,核算后拨付给市委党校。
二〇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