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弼与范仲淹的交谊
范仲淹墓志铭为什么要请富弼撰写?须从两人的亲密关系说起。世人但知范仲淹与韩琦关系密切,因而并称韩范。其实,富弼与仲淹则有着更为长久的深情厚谊。
富弼(1004—1083),字彦国,河南洛阳人,比仲淹小15岁,终生呼仲淹为“范六丈”,以父辈尊之。据范纯仁介绍:当年富弼“应举京师,文正公方居文馆,见公而奇之,与语终日。曰:‘真王佐才也!’自此深爱重之。亲怀其文以见丞相王沂公(王曾)、御史中丞晏元献公(晏殊)洎诸近侍。曰:‘此人天下之奇才也!愿举于朝而用之。’晏公世号知人,遂以女妻之。时仁宗再复制科,先文正公谓公曰:‘子之才非常流,宜应是诏。’天圣八年,公遂以茂材异等中第。”(《范忠宣集》卷十七《富弼行状》)不知何因,纯仁将富弼与仲淹的交谊只从应举说起。他们的交谊其实比这还要早。据富弼为其父富言所撰《墓志铭》(见《琬琰集删存》卷二)称:其父富言曾监泰州榷酤,其时仲淹正监泰州西溪盐仓。所以富弼后来在《祭范文正公文》(《范文正公集》附录《褒贤集.祭文》)中曾追溯道:“某昔初冠,识公海陵,顾我誉我,渭必有成。我稔公德,亦己服膺。自是相知,莫我公比。一气殊息,同心异体。始末闻道,公实告之;未知学文,公实教之。肇复制举,我惮大科,公实激之;既举而仕,政则未喻,公实饬之。”这里所称“某昔初冠,识公海陵”,如此感念仲淹恩德,说明那时的仲淹对于初冠的富弼显然是爱誉有加的。
富弼实为北宋历史卜一位热血报国、舍身忘家的忠义之士。进入仕途以后,他与仲淹情好日笃。仲淹因谏废郭皇后而遭贬,远在河阳签判任上的富弼就曾上书沦救,批评朝廷“一举而二失”。进入中央政府以后,两人更是齐心协力,共谋国是。特別是仲淹推行庆历新政,实行变法革新,富弼成为最坚定、最激进的支持者之一。因此,政敌反对新政,业就把最猛烈的火力、最恶毒的阴谋指向了他们。富弼两次出使辽因,立有大功,但庆历三年再次使辽,回京复命之吋,竞被拒于京城大门之外,不容分说,便被打发出知郓州。原因就是以夏竦为首的反对派制造谣言。诬蔑富弼企图废掉仁宗皇帝,且已起草好“废立诏书”,而富弼这次出使,就被诬有勾结北国以求外援的嫌疑。仲淹也被散布了此类谣言。幸亏仁宗赵祯还算明白,并不相信。但是,这等谣言足以让革新派人士心惊肉跳,不敢自安于朝。于是仲淹借“边境有警”的机会,离开朝廷,先是宣抚河东,继而宣抚陕西,接着打报告请求辞去参政之职,就地担起西北戍边之责。随着富、范相继离开,反对派在朝中更是大耍阴谋诡计,开始了一场大清洗。他们先是抓住一些鸡毛蒜皮小题大作,兴起一场“奏邸之狱”,将拥护新政的苏舜钦等一大批青年才俊“一网打尽”;接着无中生有、捏造罪名,甚至毫无道理地就把欧阳修、韩琦、杜衍等一批支持新政的中坚重臣一一逐出京城。从此,庆历新政宣告失败,革新派人士全被排挤到外地。
仲淹自邻州解除边任之后,先后调知邓州、杭州、青州,最后由青州赴任颍州的途中病逝于徐州。富弼则由郓州先后改知青州、郑州,当仲淹去世之时,他已被调任蔡州。
富弼“好善嫉恶,出丁‘天资”(《宋史》卷三一三本传)。满怀报国之志而不得伸展,却遭受如此打击,心中之愤懑可想而知。他在《祭范文正公文》中泣血倾诉:“公在内史,我陪密幄,得同四辅之仪;公抚陕西,我抚河北,义分三面之寄。公既罢去,我亦随逝。从古罪人,以干魑魅。公我明时,咸得善地。自此蛊孽,毁訾如沸。必置其死,以快其志。公云圣贤,鲜不如是。出处以道,俯仰无愧。……相勖以忠,相劝以义,报主之心,死而后已。公今死矣,忠义已矣!万不伸一,赍恨多矣。世无哲人,吾道穷矣。我虽苟活,与死均矣。师友僚类,殆三十午。一日弃我,悲何可存?我守蔡印,公薨彭门。我去无所,公来已魂,我恸几绝,公闻不闻?走使持奠,作文叙冤。”
无沦怎么哭诉发泄,祭文毕竟篇幅有限。为了进一步发抒自己的满腔悲愤之情,他再次“作文叙冤”,完成了这一历史名篇《范文正公墓志铭》(见《琬琰集删存》卷二,以下简称《志文》)。
二、《志文》对范仲淹的评述
范仲淹固为千古圣贤,有宋一人。在“帅友僚类,殆三十年”的富弼心目中,更是仰之弥高、爱之弥深。正是带着这种深沉大爱和悲愤不平之气,使得《志文》在赞美范公道德功业的同时,难免出现一些有失客观之处。笔者不揣冒昧,就此作些探析。
(一)《宋史》本传(卷三一四)称仲淹“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对于仲淹这种见义勇为、敢作敢为的行事风格,《志文》有着很好的体现。但是,对于某些具体事件“敢作敢为”的结局和效果,却未必如富弼所说的那么完满。兹举两例:
一是谏阻冬至上寿事。仁宗皇帝率百官为章献太后冬至上寿,行之有年,已成惯例。仲淹受王曾、晏殊之荐初入朝廷,就大义凛然地指出此举不当,当时确属石破天惊、震动朝野的一件大事。但是,上寿仪式还是照常举行了,仲淹并没有谏阻得住。为此,他不仅写了一篇著名的《上资政晏侍郎书》进行抗辩,还自请贬放到河中府。如果当时朝廷采纳了他的谏议,他就应该受到肯定、赞赏乃全表彰、褒奖才是,就不至于有受到晏殊训斥、自清贬放的事发生了。而《志文》称“疏奏,遂罢上寿仪”,显然与事实不符。
二是劾奏阎文应事。郭皇后之废,主要是宋仁宗受阎文应撺掇:郭皂后之死因,阎文应有很大嫌疑。除此之外,阎文应“专恣不恪”,橫行不法,很川能还于下不少其它坏事。仲淹捃拾其罪行,,上奏参劾,使之受到应得处罚,完全可能.但据《宋史.宦者传三.阎义应传》(卷四六八)载:郭后“暴崩”之后,“时谏官劾其罪,……以文应领嘉州防御使,为秦州钤辖,改郓州,……后徙相州钤辖,卒,赠邻州观察使。”以仁宗的仁慈宽厚,《宋史》的这一记载应当可信。而《志文》却称:“公闻知而不食,将入辨,谓若不胜,必不与之俱生,即以家事属长子,明日尽条其罪恶闻于上。上始知,遽命窜文应岭南,寻死于道。”这里所记,看来似言过其实。
(二)《志文》掩饰了仲淹的第一次遭贬。今天人们都知道仲淹仕途坎坷,进入朝廷以后,先后三次遭贬。其实,早在他担任兴化县令,主持修筑捍海堰时,因海涛冲垮正在修筑中的工程,造成淹死民工一百余人的重大事故,很可能已经经历过一次贬官。仲淹《胡令仪神道碑》(《范集》卷十二)中曾载其事,从中可见端倪:张纶《神道碑》(《范集》卷十二)、《泰州张侯祠堂颂》(《范集》卷八)、滕子京《墓志铭》(《范集》卷十五)中也都有所涉及。只是仲淹把海堰筑成、民获其利的功劳全部归之于胡、张,而对于自己功欤过欤,则只字未提。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十)则将此事主要记作范仲淹的功绩.但是,富弼在《志文》中对这件事是怎么处理的呢?他对这工项惠及万民的重大工程没有提到,只是作为仲淹的一段早期经历而轻轻带过:“制置使举监泰州西溪盐廪,以劳进大理丞。又举知兴化县、建州关隶,以吴国(其母谢氏)老疾辞,监楚州粮料院,丁忧去官。”人们对此难免发出疑问:由于仲淹在西溪监廪任上考察民间疾苦,始建筑堰之议,得到朝廷采纳,并由张纶举荐任兴化县令,专主其事。工程正在进行,怎能“又举”他去充任“建州关隶”? 一名远在建州(今福建建瓯市)的小小“关隶”,难道还需要从一名正在主持重大工程的县令之位上“又举”吗? 《志文》这一说法,显然不大合乎情理。按照常情常理,仲淹这次调官,很可能是因为工程中出了如此重大伤亡事故,主持其事的仲淹难辞其咎,因而曾被问责。
(三)特别是对于仲淹身世中的难言之隐,《志文》本着“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古训,精心回护,有意识地使用了曲笔。具体说来,就是仲淹生母谢氏在范家的身份地位问题。据笔者考证,谢氏既非仲淹生父范墉的元配夫人,也非继配之正室,而是范墉之侧室。这也就是況,千古伟人范仲淹本为庶出,而非嫡生。这在今天看来当然不算什么,但在那时人们的心目中,却算不上出身高贵的荣耀之事。因此,富弼在《志文》中就将此事曲意掩饰:
一是将仲淹由范墉之第五子改作第三子。这就使得人们不至于从仲淹兄弟数人的年龄差距上推算出仲淹本人的庶出身份。
二是将范墉随钱倣归宋的时间下推十年。这就使得谢氏“以北归之初,无亲戚故旧,贫而无依,再适长山朱氏”,显得更有理由。
如此等等,还有更多。仲淹身世中的这一关节问题,就被富弼如此这般地掩饰了千年,弄得扑朔迷离,以至于影响到后人对于仲淹思想形成的深入研究。因笔者对此已有专文考证,这里不再赘述。
三、《志文》对吕夷简的评述
作为一种应用文体的墓志铭,从产生之曰起,其基本功能主要在于记述墓主人的生平业绩。由于多出于其亲朋好友门生故史之手,对于墓主人的溢美过誉之同在所难免。自从北宋党争形成之后,风气所及,自然影响到墓志铭的撰作。使之在担负揄扬墓主的任务之外,往往又被用作党争的工具。富弼的这篇《志文》,就堪称这方面的代表,来人邵博在其《邵氏闻见后录》(卷第二十一)中曾详载其事:
范文正公尹天府,坐论吕申公,降饶州:欧阳公为馆职,以书责谏官不言,贬夷陵;未几,申公亦罢。后欧阳公作文正《神道碑》云:“吕公复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人欢然相约,共力国事。天下之人皆以此多之。”文正之子尧夫以为不然,从欧阳公力辩。不可,则自削去“欢然”、“共力”等语。欧阳公殊不乐,为苏明允云:“范公碑为其子弟擅于石本改动文字。令人恨之。”
文正《墓志》则富公之文也.先是,富公自欧阳公平章其书,略曰:“大都作文字,其间有干着说善恶,可以为劝戒者,必当明白其词,善恶焕然,使为恶者稍知戒,为善者稍知劝。是亦文章之用也。岂当学圣人之作《春秋》,隐奥微婉,使后人传之、注之,尚未能通,疏之、又疏之,尚未能尽,以至为说、为解、为训释,为论议,经千馀年,而学者至今终不能贯彻晓了。弼谓如《春秋》者,惟圣人可为,降圣人而下,皆不可为。为之亦不复取信于后矣.学者能约《春秋》大义,立法立例,善则褒之,恶则贬之。苟有不得已,须当避者、稍微其词可也。不宜使后人千馀年而不知其意也。若善不能劝,恶不能戒,则是文字将何用哉?!既书之,而恶者自不戒,善者自不劝,则人之罪也,于文字何过哉?弼常病今之人作文字无所发明,但依违模棱而已。人之为善固不易:有遭谗毁者,有被窜斥者,有穷困寒饿者,甚则诛死族灭.而执笔者但求自便,不与之表显,诚罪人也!人之为患者,必用奸谋巧诈,货赂朋党,多方以逃刑戮.况不止刑戮是逃以至于子孙孙享其馀荫而不绝,可谓大幸矣!执笔者又惮之,不敢书其恶。则恶者愈恶,而善人则常沮塞不振矣。君子为小人所胜所抑者,不过禄位耳。惟有三四寸竹管子,向口角头褒善贬恶,使善人贵、恶人贱,善人生、恶人死,须是由我始得。不可更有所畏怯,而噤默受不快活也。向作希文《墓志》,盖用此法,但恨有其意而无其词。亦自谓希文之善稍彰、奸人之恶稍暴矣。今永叔亦云:‘胸臆有欲道者,诚当无所避。皎然写之,泄忠义之愤,不亦快哉!’则似以弼之说为是也。然弼之说盖公是公非,非于恶人有所加诸也。如希文《墓志》申所诋奸人,皆指事据实,尽是天下人闻知者,即非创意为之。彼家数子皆有权位,必大起谤议,断不恤也!”初,宝元、庆历间,范公、富公、欧阳公,天下正论所自出。范公薨,富公、欧阳公相约书其事矣,欧阳公后复不然,何也?予读富公之书,至汗出。尚以《春求》之诛为未快,呜呼,可畏哉!
富弼这封书信,主要是针对欧阳修所撰仲淹《神道碑》文稿提意见。既批评欧公不当“依违模棱”、“有所畏怯而噤默受不快活”,同时也明确表示了他“向作希文《墓志》”时的态度:“褒善贬恶”,“泄忠义之愤”,即使因此而“大起徬议”,也断然不恤。这就是说,他是把碑、铭的写作,都当成了讨伐政敌的战斗檄文。
正因为富弼怀着强烈的褒贬意识和“泄愤”情绪,致使《志文》难免因成见而偏激,反而具有了某些失实成分。这里着重揭示两个问题:
(一)关于吕范关系。仲淹在奉命戍边之前的三次遭贬,都与吕夷简有关。仲淹虽然以此贏得了士林的“三光”美誉,但笔者认为,三次沖突皆由仲淹主动挑起,其责任主要在仲淹而不在夷简。夷简虽然“屈仲舒卷,动有操术”(《宋史》卷三一…《吕夷简传》),但考其终身行实,不失为忠厚长者。北宋愈演愈烈的朋党之争,若追溯其源头,当年的吕范交恶实为其肇端。仲淹虽为光耀千古的历史伟人,但决非天生完人。仲淹与夷简由交恶到和解的过程,恰可看作他由初入仕途的蹇谔到逐步干练成熟的过程,也是其道德修养逐步完善的过程。朱熹老夫子将吕范和好归之于夷简的“晚年补过”。恰恰相反,笔者则认为它正应归之于仲淹的勇于补过。富弼与夷简早有嫌隙。在当时激烈党争的情势之下,富弼自然成了“铁杆范党”,于是在<志文》中也就将夷简作为头号“奸人”,指名道姓地进行了猛烈的“贬恶”。今天看来,由于带有极为强烈的感情色彩,他所称“皆指事据实”之处,未免偏颇。这里也举两例:
一是仲淹的调知开封府。作为京师重地的“一把手”,能是轻率任命的吗?能够不经皇帝而全由夷简擅自作主吗?而《志文》却作如是记述:“公自还阙,论事益急……宰相知不可诱,乃命知开封府,欲挠以剧烦而不暇他议,亦幸其有失即罢去。”此属诛心之论。虽然常见被人征引,若细加辨析,很难令人信服。
二是关于仲淹的“超迁”。仲淹自越州调往西北守边,始任知永兴军,继而改陕西都转运使,不预戎事。赴任途中,“超迁”为陕西路经略安抚副使。对于这一职务变更始末,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八)曾有记述:“范文正公于景祐三年言吕相之短,生落职知饶州。康定元年,复天章阁待制,知永兴军,寻改都转运使。会吕公自大名复入相,言于仁宗曰:‘仲淹贤者,朝廷将用之,岂可但除旧职耶?’即除龙图阁直学士、陕西经略安抚副使。上以许公为长者,天下皆以许公为不念旧恶。文正面谢曰:‘向以公事忤犯相公,不意相公乃尔奖拔!”’可是《志文》却将此事记作:“宝元初,羌人压境叛……于是还公旧职,移知永兴军,道授陕西都转运使。议者谓将漕之任,不预戎事,遂改充经略安抚副使,乃迁龙图阁直学士、吏部员外郎以宠之。”富弼在这里不仅隐去夷简之名而代之以“议者”,而且将世人包括仁宗对于夷简的称赞都抹杀得干干净净。
(二)关于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庆历新政之所以失败,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不少学者都曾有所论述。其中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说法,认为是受到了以吕夷简为首的顽固守旧势力的反对和破坏。笔者以为,这种说法很可能是受到了富弼《志文》的影响,但它并不合乎实际。
早在仲淹就任参知政事之前,夷简就曾以老病数次请退,并已获准。仲淹推行新政之时,夷简大约早已厌倦了京城的扰攘喧嚣而避居郑州。仲淹以参知政事身份宣抚陕西之时,路经郑州还曾前往探望夷简,夷简向他作了一次推心置腹的长淡(此据苏辙《龙川别志》卷下)。不久夷简即去世。要说夷简仍有“黑手”在起作用,既没有动因,也没有证据。
反对新政最力、为害最烈的当数夏竦、王拱辰、刘元瑜诸人。夏竦资格虽老,但长期“与宰相吕夷简不相能”(《宋史》卷二八三《夏竦传》)。要说他受到夷简指使,绝无可能。王拱辰时任御史中丞,自有纠察在京朝臣之责,无须夷简指使。
夏竦曾举贤良方正,“资性明敏,好学,自经史、百家、阴阳、律历,外至佛老之书,无不通晓。为文章,典雅藻丽。”(同上,本传)虽然“世以为奸邪”,但其时恶行尚未充分暴露,与仲淹诸人私交尚可。王拱辰为大宋状元,与欧阳修同榜,后来两人又结为连襟,与改革派诸公原来交游甚洽,且本人也发表过不少主张改革的言论。御史刘元瑜等人,在仲淹因上百官图而遭贬时,还曾为仲淹、余靖、尹沬、欧阳修“四贤”鸣不平。可是,后来新政推行,他们为什么都变成了最为激烈的反对派呢?夏竦抓住孔直温谋反一案,蓄意钩攀株连,竟采用最卑劣、最险恶的手段,指使女奴模仿石介笔迹,伪造诏书,诬陷富弼企图废掉仁宗:王拱辰则借题发挥,企图将革新派人士“一网打尽”;此时的一班宰相们,除了一位杜衍坚定支持改革之外,身为富弼岳父的晏殊态度曖昧,依违两可,而章得象、贾昌朝等人实际上都是站在反对派一边。人们常说,总结失败教训,不应过多归咎于客观,而应主要从自身寻找原因。笔者以为,革新派中的一些人士(可以富弼为代表)对新政操之过急,思想过于激进、行为过于偏激,没能注意团结大多数,甚至于将一些本来支持改革、至少山能保持中立的人:也推向了反对派一边,化友为故、变助力为阻力,应当说是导致新政失败的主要原因。对此,朱熹曾有一段极为精辟的分沂:
党祸之作固小人之罪,而希君子之风,附君子之名,不得尽辞其责。故尝妄为之说曰:“党论之始倡,蔡襄‘贤不肖之诗’激之也:党论之再作,石介‘一夔一契之诗’激之也;其后诸贤相继斥逐,又欧阳公‘邪正之论’激之也.何者?负天下之令名,非人情不堪,造物亦不吾堪尔。吾而以贤自处,孰肯以不肖自名?吾而以夔契自许,孰肯以大奸自辱?吾而以公正自褒,孰肯以邪曲自毁哉?如必过为别白,私自尊尚,则人而不仁,疾之已甚,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安得不重为君子之祸!”(转引自《范集》附《褒贤集.诸贤赞颂论疏》
由此看来,富弼对于新政的失败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打击,似乎并没能冷静地从自己一方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甚至于连一些事件的真相似乎都未能弄清楚。因此,他在《志文》中把“诛恶”的对象并没有指向“挟诈任数,奸邪倾险”的夏竦,却指向了并没有什么责任的吕夷简。晚年富弼,也许是又从消极方面接受了庆历新政失败的教训,身居相位,不仅无所建明,后来反而成了熙宁变法的反对派。所有这些,今天看来,不能不说都是很大的憾事。
四、《志文》与《神道碑铭》之比较
仲淹去世以后,几位生前友好“相约书其事”:时任徐州知川的孙沔(字元规)操持丧事,并负责为仲淹撰写《行状》,富弼分工撰《墓志铭》,欧阳修为其撰《神道碑铭》,韩琦(字稚圭)负责为其文集作序。为了向朝廷请谥,并作为撰写墓志、碑铭的基础,孙沔首先完成了仲淹《行状》(今伕);在安葬之前,富弼完成了《墓志铭》,并刻石入墓:惟独欧阳修分工的《神道碑铭》,虽经纯仁兄弟多次催促,直至三年以后的至和元年(1054)方才脱稿。
欧阳修“天资刚劲、见义敢为”(韩琦《欧阳修墓志铭》),死后与富弼同样被谥“文忠”。两人生前都是仲淹的崇拜者、支持者,在吕范相争中,同样属于“铁杆范党”:在后来的庆历新政中,同样属于坚定的革新派,并且同样身陷党争旋涡而深罹其害.但是,两人为仲淹所作的《神道碑铭》与《墓志铭》却表现出了很大的不同,这里也举两例:
一是对吕范关系的评价。欧阳修虽然与仲淹情深谊厚,但通过新政失败的反思,他对于吕范从交恶到和好的过程毕竟有了新的认识,能够较为冷静客观地看待这一问题。所以,尽管富弼写信要求他像《志文》那样“褒善贬恶”,他在仲淹《神道碑》中还是作了那段饱受争议、聚讼千载的记述:“自公坐吕公贬,群士大大各持二公曲直,吕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为党,或坐窜逐。及吕公复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公欢然相约,勠力平贼。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党之论,遂起而不能止。上既贤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议而用之。”平心而论,欧公这段话写得十分得体而又精辟,它不仅真正做到了“指事据实”,而且也是颇寓褒贬于其中的。但是,纯仁兄弟对此意犹未足,刻碑时竞将欧公精心设计的这段话擅自删去,怎能不引起欧公强烈不满。从邵博《闻见后录》的记载我们倒可以设想,纯仁兄弟之所以这么做,极有可能是受到了富弼的影响,与其偏执态度大有关系。
二是对仲淹身世的表述.如前所言,为掩饰仲淹的庶出身份,富弼在仲淹的家世问题上多处使用了曲笔。这实际上给欧阳修也出了一道难题:既不好苟同,也难以反对,因为此时墓志已经入土两年,建议富弼修改且不说富弼未必同意,即令同意也已来不及。怎么办呢? 他只好对此事采取回避态度,明代叶盛《水东日记》(卷七)曾记其事:“欧阳公撰范文正《神道碑丰,富韩公以差叙官次为言,公以为:‘此碑直叙事系天下国家之大者耳,后入固不于此求范公官次也”’我们今天从范公《神道碑》结尾处确乎可以看到这么几句话:“及其世次官爵,志于墓,谱于家,藏于有司者,皆不论著。著其系天下国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欤!”这既可以看作对富弼“以差叙官次为言”的委婉回答,也可以说是欧公巧妙的解决了这一难题。
总而言之,富弼的这篇《范文正公墓志铭》,无论对于范仲淹研究、吕夷简研究,还是对于宋代朋党政争的研究来说,都是一份十分重要的历史文献。正因为如此,我们对于其中记述的某些事实和论断,应当给以审慎鉴别,而不应盲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