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优化赋予君山区产业开发区部分区级管理权限》的通知
索引号 | 43060018112/2023-2096709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
文 号 | 君政办发〔2023〕12号 | 统一登记号 | JSDR-2023-01005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效日期 | 2023-07-27 | 失效日期 | 2028-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调整优化赋予君山产业开发区部分
区级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芦苇总场,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园区全链条赋权,提高园区行政审批效率,助推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调整优化赋予君山产业开发区部分区级管理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应赋尽赋。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委托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照充分授权、责权一致的原则,根据《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结合我区实际,分为土地供应与项目推进类、市场准入与企业经营类、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类、园区管理与服务类4个事项类别,以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赋权方式,将与君山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君山产业开发区行使。共赋予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132项,其中第一批调整优化后的赋权事项84项,第二批赋权事项48项。
二、创新方式,积极承接。君山产业开发区要积极做好承接工作,在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增设服务窗口并配备窗口人员,不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对接赋权事项审批部门进驻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加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确保接得住、做得好;应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积极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可探索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优化流程,规范运行。各相关单位要以本次赋权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为基础,对权限的要件、内容、过程、时间、收费等环节进行全面优化,并以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网上公开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确保办事公开、环节精简、收费规范、优质高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对直接赋权事项,君山产业开发区可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对委托行使事项,可采取“见章盖章”方式行使,区直部门应充分认可园区作出的审批服务决定,不再作任何实质性的审查审核;对服务前移事项,区直相关部门应在园区设立窗口,配备审批人员,确保“园区事园区办”。区直相关部门应针对赋权事项,向园区赋予业务系统、审批专网的端口、权限,确保相关审批服务系统打通到位、端口开放到位、账号配置到位、数据共享到位。
四、加强监管,动态调整。建立监督督办机制,对事项承接、事项办理、服务效能等,采取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以罚代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赋权不到位、承接不及时、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出现。君山产业开发区在行使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时,应向监管部门同步推送审批信息,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其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培训、技术支撑和日常监管,确保赋权事项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附件:1.调整优化君山产业开发区部分区级管理权限 (第一批) 事项目录.doc
2.赋予君山产业开发区部分区级管理权限(第二批)事项目录.doc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 关于《调整优化赋予君山产业开发区部分区级管理权限》的政策解读20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