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索引号 | 4121/2024-1762293 | 发布机构 | 区城管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4-09-10 02:27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机关名称: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主要负责人:周拥军
地址:君山区住建局大楼五楼
工作邮箱:jsqcgj8178058@163.com
联系电话:0730-8178058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夏季)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区城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指按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涵和隧道、雨水管道和检查井、泵站、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燃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地下综合管网和管廊设施,下同)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等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所涉及的相关规费的收取。
(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统一审批和监管;负责建筑垃圾(含基建土石方)企业的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和监管;负责管道燃气、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四)负责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改革,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处置;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分类的监督落实;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中心、城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六)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改(扩)建、维护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城市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八)负责全区城镇燃气和供热监督管理,承担区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预审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管。
(九)负责中心城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静态停车秩序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建设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广场管理及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和景观亮化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十一)负责区本级管理区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区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区本级管理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上述范围以内具体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城管局设6个内设股室、5个二级机构。
三、区城管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