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索引号 | 4121/2023-1762297 | 发布机构 | 区城管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3-09-12 11:19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区城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普法宣传、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和车辆、执法服装管理工作。
(二)城市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容市貌、数字城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路灯行业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和集中整治、户外广告、机动车停车、禁炮、渣土、路灯、环卫绿化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卫、园林绿化、燃气、路灯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整理、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争资等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四)燃气管理办。负责依法管理全区燃气市场;负责区本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对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破占道路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景观亮化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地下综合管廊设置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含工程附属配套绿化工程)生产绿地、主题公园建设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与城市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工作。
(六)政工计财股。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和审计工作;并组织落实;管理局机关的行政经费,归口管理所属单位的事业经费、业务经费和固定资产;对各项规费、公共资源出让收入和罚没收入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系统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核、审计园林绿化、市政、环卫、路灯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局属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负责本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年度考核、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群团、离退休人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